法艺花园

2014-3-5 17:13:27 [db:作者] 法尊 发布者 01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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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法院网讯(李学兵) 私自经营医疗器械的张某,手持欠条去打合同官司,近日上海杨浦区法院经审理认定该合同无效,驳回了张某的诉求。
  今年5月14日,张某和孙某订立一个买卖合同,由张某销售给孙某日宝来福牌磁性床垫一张、被子一条、枕头两只,总计价款16000多元。在张某销售提供的宣传资料中,称该产品可以加强透气功能、可以加强抗菌功能,并称该商品是磁性治疗器。张某和孙某合同订立后,由于孙某称购货的钱款不够,在张某同意的情况下,孙某就给张某写下了一张欠条,载明孙某欠张某16000多元,该款项用于购买上述的床垫、被子和枕头,还款期限是一个月,款到提货。由于孙某没有按期支付货款,张某就将其告上了法院,要求孙某立刻归还欠款。
  在法庭上,孙某则认为,张某销售的磁性床垫是传销物品,进价非常低,而且该床垫的质量很差,没有其宣传的效果,所以不同意付款。
  在审理过程中,法院要求张某限期提供由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医疗器械销售许可证,但张某却无法提供。
  法院认为,张某和孙某虽然就磁性床垫的销售达成了合同,但是张某销售注明是磁性医疗器的商品,已经违反了国家行政部门的禁止性规定,在没有取得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私自经营,该民事行为无效,所以张某和孙某订立的合同也是无效的。无效的合同自订立时就不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当事人对订立无效合同引起的后果,应由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张某自己即使遭受了损失也应当由她自己来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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