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艺花园

2014-3-24 22:47:08 [db:作者] 法尊 发布者 01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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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作者:邵建东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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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月四日,在南京大学的BBS上看到谢怀栻先生仙逝的消息,第二天,宪忠兄和米健兄来电证实了这一不幸的事实。虽说三月份在南京遇到梁慧星教授时,听他说起过最近谢老师身体很不好,也就是说思想上对这一天的到来有了些准备,但一旦它真的到来,还是觉得十分的突然。
作为一名京外的法学工作者,我仅见过谢怀栻先生两次,两次都是在他西直门南大街20号楼的家中。第一次是在九二年春,当时我陪丁邦开主任到社科院法学所,为南京大学法律系举办的一次国际会议做些宣传,同时想邀请谢怀栻先生到南京来出席会议。因年事已高,谢老师婉言谢绝了。第二次则是在2000年的冬天,我参加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五十周年庆典仪式时,抽空去拜访了谢老师。当时,我翻译的梅迪库斯著《德国民法总论》刚刚出来。说来真是有缘,我第一次见到这本书,还是在谢老师的家中。当时米健兄将《德国民法总论》的精装本送给谢老师,而远在南京的我则还未来得及看到。
从九二年春第一次与谢老师认识,到今年春拉伦茨著《德国民法通论》正式出版面市,在这十余年时间里,我与谢老师因翻译德国民法著作的事发生过频繁的接触。我们联系的主要方式是通信,几乎未曾打过电话。我一共给谢老师写过多少信件,现在已经记不清了;写了些什么内容,现在也已忘却。倒是谢老师寄给我的信件,我基本上都保留着;当初他给我修改译稿的原文,现在也还保留着。今天重读这些信件,我加倍深切地感受到谢老师严谨谦逊的学者风范和崇高的道德水平。
现将我谢老师给我写的最后一封信附上,以此表达我对谢怀栻先生的思念和感激之情。
(2003年5月)
附:
谢怀栻先生致邵建东的信

建东同志:
提起笔来给你写信,真是惭愧万分,不知用什么话来向你致歉。也正因如此,你今年四月间给我的信,直到今天才给你复信。
Larenz的书压在我这里,这么多年了。不论我说多少客观原因,都是说不过去的。只好不说了。
几个月前,我得悉这本书又出了新版,而且又经过另一位教授的增修,我不得不郑重考虑如何处理这件事。
想来想去,我想,如果由我再根据新版去处理这本书,不知又将拖到何时,而且,我已81岁,如果一旦离开这个世界,更是不好办,特别是对不起原来的几位译者(主要是你)。当我得悉你已将Medicus的书译完并已交稿时,我决心请你出来替我办完这件事。——我把Larenz那本书的译稿(其中有1/3是你译的,另有些部分经我改译过)移交给你,由你将之对照新版本校订一遍,争取早日出版。
我将我的想法同米健同志商量,他完全支持我,同意我提出的几点:
1. 将此书列入他(和你)编的“当代德国法学名著”丛书;
2. 我将全部译稿交给你,你对照新版本校订,由他负责出版;
3. 出版时署“邵建东校”,我不署名,我也不取分文稿酬;
4. 最多,我在书末写几句话,表明我的歉意。
但是同米健同志谈过后,我回来反思,又觉得我这样做是很不道德的,我把一件“收拾残局”的事推给别人。结果,又拖了几个月,今天才写这封信,终于向你说出了这件事。
这封信的目的是先征求你的意见。如果你不同意,此事即作罢。如果你同意,我们再商量具体作法(米健同志说,你们编委将在十月份在北京开会,那时你来了,我们更好面商)。
你这几年,论文译著,不断出版,令人敬佩。你又担任行政职务,想极劳累。诸希珍重。
祝好。
 谢怀栻
〔2000〕9月25日 
                                                                                                                                 出处:《谢怀栻先生纪念文集》,中国法制出版社2005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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