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艺花园

2014-3-5 17:14:18 [db:作者] 法尊 发布者 01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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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浙江衢州柯城区石梁镇三名村官王某、张某、华某因为涉嫌三次套取该村土地整理专项资金18262元被提起公诉。
  据悉,王某是石梁镇支部委员兼财务监督小组组长,张某是村民委员会委员,华某是村支部书记。2007年,王某等三人在该村土地整理过程中,利用职务之便,采用编造虚假农户赔偿清单的方式,先后三次套取土地整理专项资金共计18262元,予以私分。其中,三人共同套取一次,数额12754元;王某、张某共同套取二次,数额5508元。
  案发后,王某、张某、华某已向柯城纪委退缴赃款。
  公诉机关认为,王某、张某、华某身为农村基层组织人员,他们的行为均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以贪污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目前,该案正在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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