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艺花园

2014-3-5 17:14:26 [db:作者] 法尊 发布者 0195

马上注册,获得更多功能使用权限。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立即注册

x
  厦华起诉长虹商标侵权8月12日在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被驳回。广州市中院判定:长虹高清电视机使用HDTV和HDTV Ready标志为合理使用,厦华无权禁止。长虹公司所使用的标识与厦华注册商标不构成近似。此已是厦华继3月9日在上海、7月19日在北京诉长虹商标侵权败诉之后的第三次败诉。
  至此,厦华4地(北京、上海、广州、厦门)起诉长虹商标侵权案中,前三大城市已对“HDTV”使用权争夺一事给予了明确结论。
240331
分享至 : QQ空间
0 人收藏
发新帖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