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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作者:玉山 法官离职潮不断见诸媒体。这些离职后的法官,究竟去哪儿了? 有关上海出现法官离职潮的消息近来不断见诸媒体。据闻,某区级法院知识产权庭的法官在去年“几乎走光”。这些离职后的法官,究竟去哪儿了?要留住法官,绝不只是增加待遇这么简单。 谋个好饭碗并不难 昨天一大早,上海律师惠超赶往山东一家法院,处理一起执行案件。他的当事人要求法院腾出涉案房屋,但法院认为有些棘手,必须将房屋内的物品经过公证之后才能交接。惠超向法院建议,不如对房屋内的物品进行录像、拍照取证,这样既能简化程序,又能规避执行风险。法院最终采纳了他的建议。 就在两三年前,惠超还是上海一家法院基层法院的庭长,拥有二三十年的一线审判资历。在近知天命之年,他主动辞去庭长职务成了一名专职律师。 对一般人来说,到了这个年龄都不想太折腾,但他还是决定做一些早就想做的事。现在,他主要承接一些非诉业务,多由朋友介绍而来,人既轻松也自由,他不想再回到从前那种整日埋首卷宗的工作状态。 在上海,像惠超一样正处于审判业务成熟期,然后“急流勇退”离开法院从事其他行业的法官,不在少数。上海法院每年平均流失法官67人,去年更多,达到了74人,这是上海高院院长崔亚东在今年全国“两会”期间透露的数字。 一家中级法院不愿透露姓名的老法官向笔者透露,仅去年他们法院有六七名法官离开了法院。“都是中青年骨干,高学历,工作经验又丰富”,这名老法官痛惜地说:“在我的记忆里,从来没有一下子走那么多的”。 和惠超相比,从中院辞职的秦飞现在忙碌而充实。去年,一家企业老板看中了秦飞的深厚法律功底,向他伸出了“橄榄枝”。想换一种工作方式的秦飞一咬牙,向法院递交了辞职报告。 在法院里工作了十几年,秦飞到了公司后就成了最有权威的法务。在原单位,院长、庭长是他的领导,现在他听命于老板,对老板的策划、投资提供法律支持。每天上午一到公司,他就和法务团队一起,和各个部门沟通,并发送一大堆邮件;下午处理一些问题,或到下级公司转一圈,处理一些法律事务。 当然,秦飞也要处理一些公司的诉讼,但他不会亲自出庭面对以前的同事、朋友,一般情况下,他会向代理律师提供诉讼方面的相关建议。“工作很充实,要学习的内容很多”。 离开法院的法官,要想谋个不错的饭碗其实并不难。即使是带着污点离开的法官,再就业也不会难到哪里去。他们中大多数精通法律,到一些民营企业混个法律顾问轻而易举。企业老板都很现实,他们不会在乎你的身上曾经发生过什么,而是看能为他带来什么帮助。 “混”个副主任科员要20年 上海高院院长崔亚东在今年全国“两会”上说出了离职法官大致的去向:“部分是去了党政机关,但是还有一部分法官都是自动辞职的,走向了社会。” 笔者走访上海多家法院后发现,市区法院离职的法官有相当多的一部分做了律师,因为市区的律师业务相对成熟一些,收入也比较高,每年在30万-50万之间,而法官的平均收入也就10多万。 但也有一部分法官通过各种方式选择到其它政府机关谋职,因为政府机关的上升空间要比法院大得多。像郊区法院的离职法官,绝大多数选择了仕途。 钟军原是一家基层法院的庭长,也是一名资深法官,后因组织调动,他被调到了某区司法局担任副局长。当时上面征求他意见时,他犹豫过,毕竟他是法律科班出身,不舍得放弃业务和理想。但想到法院办案压力实在太大,职级晋升又慢,他还是果断地选择了调离法院,以摆脱繁重的案头工作。 像钟军这样的法官,有着多年审判实务经历,法律功底深厚、调解经验丰富,正弥补了政府部门处理复杂社会事务的能力不足。所以,该区近几年来源源不断地将辖区法院的审判人员“挖”到政府部门。从2008年到现在,这家基层法院因辞职或调动的法官及其他工作人员近30人。 “政府缺人手,我们更缺人手,基层法院案件数量多,每个法官都承担了相当大的办案压力”,一位区级法院中层领导说。近几年来,这家法院几乎是一边在招人,一边在流失“种子选手”。 知情人士透露,年轻人大学毕业后进法院工作,即便通过司法考试,要想从科员“混”到副主任科员起码要20年。如果被任命为审判员,就能升为副主任科员;审判员满8年的,才能升为主任科员。这还是在“阳光”政策普照的前提下,但这个政策不一定每年都有。 十年媳妇熬成婆,人生苦短,许多人等不了十年,只能另找发展空间。 许多法院书记员在司法考试屡次不过关的情况下,也通过应聘方式离开法院,进入政府机关谋职。因为他们到乡镇、街道职级上升的速度明显快很多,有的五、六年就升到副科长、科长了。 近年来,在郊区,乡镇委局中层干部跨部门交流增多,且门槛并不高。如任副科或任科员满3年,即可报名乡镇委局内设机构中层干部正副职岗位,职级随之可到正科或副科级。这在法院书记员看来,是一个不小的诱惑。 无处寄放的济世情怀 在笔者和离职法官的接触中,他们中的一些人,或者是个性低调,或者是有着种种顾虑,信息交流非常困难。愿意受访的离职法官,也是在保证不透露姓名和原单位的情况下,才抛却顾虑、敞开心扉。 对于外界舆论说他们脱下法袍是因为法院“待遇低”,法官们普遍表示,这不是主要原因。像秦飞来说,他在某中院工作十多年,与区县法院相比,并不繁重,而且他的收入至少能维持体面的生活,但他还是离开了。为什么? “当初我大学刚毕业的时候有自己的理想,但理想和现实往往有着很大的差距”,秦飞说,他寒窗苦读就是为了实现法律人的济世情怀。但踏上岗位后发现,许多事情不是他所想象的那么容易。 他说,希望司法改革有大的突破,但直到离职前仍未看到所希冀的顶层设计出现。“现在既然离开了法院,我的追求就不一样了,很现实了,”秦飞淡然地说。 在著名学者、华东政法大学司法研究中心主任游伟看来,许多从法律专业毕业的年轻人抱着法治理想考入法院,希望通过自己的法律素养维持公平和正义,但是法院行政化的机构设置,使得他们在实现理想过程中遇到了挫折。 “他们都是文人,中国文人自古都甘于清贫,但不甘心志趣被埋没。所以,他们很憋屈,最终导致有的安于现状,有的断然离职。” 一名受访的离职法官跟我说了这样一个无奈的事实:之前他手中办理的一些所谓敏感类案件,有时会受到某些方面的干扰,比如,上面来一份批条,往往让他左右为难。一般情况下,凡是批过的案件都被作为督办案件,法官要经常汇报案件的进展。在越来越注重错案追究的今天,这名法官留了个心眼,将这类批条存入卷宗(副卷)中存档。老百姓心中有杆秤,这位离职法官心里当然也有杆秤,最终他选择了离开法院。 在舆论呼吁官员批条要公开的情况下,现在那些有违法律精神的批条有所减少,但对案件的干扰仍存在。比如上面来一个口头批示,在此情况下,法官也讲究策略,你作口头批示,那我作会议纪要,同样将之存入卷宗中。 作为文人,许多法官都很注重自己的声誉,案件一旦有瑕疵,即使经过审委会讨论之后作出的裁判可以免责,但对一些法官来说还是难以接受。他们认为那是职业的污点,觉得对不起身上的法袍。 上海高院院长崔亚东在全国“两会”接受记者采访时说:“不是增加待遇就能留住人这么简单,关键是要建立符合职业特点的司法人员管理体制,让法官对自己的职业有足够认同感。” 在上海“两会”期间,崔亚东在作法院报告时提到,要“积极探索建立符合法官职业特点的管理制度和职业保障制度。”这是否意味着,法院应该真正赋予法官的职业权力和职业地位,将从制度上确保法官独立地行使职权,维护司法公正? 去年11月,最高法院下发《关于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试点方案》,上海法院已纳入全国九家改革试点法院之一。在此之前,最高法院发布《关于切实践行司法为民大力加强公正司法不断提高司法公信力的若干意见》,其中对排除权力、金钱、人情、关系等一切法外因素的干扰作出规定。 这样的措施是否能让法官们安心于审判岗位上,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还需拭目以待。 (应受访者要求,文中人物均为化名。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上海观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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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作者:玉山
法官离职潮不断见诸媒体。这些离职后的法官,究竟去哪儿了?
有关上海出现法官离职潮的消息近来不断见诸媒体。据闻,某区级法院知识产权庭的法官在去年“几乎走光”。这些离职后的法官,究竟去哪儿了?要留住法官,绝不只是增加待遇这么简单。
谋个好饭碗并不难
昨天一大早,上海律师惠超赶往山东一家法院,处理一起执行案件。他的当事人要求法院腾出涉案房屋,但法院认为有些棘手,必须将房屋内的物品经过公证之后才能交接。惠超向法院建议,不如对房屋内的物品进行录像、拍照取证,这样既能简化程序,又能规避执行风险。法院最终采纳了他的建议。
就在两三年前,惠超还是上海一家法院基层法院的庭长,拥有二三十年的一线审判资历。在近知天命之年,他主动辞去庭长职务成了一名专职律师。
对一般人来说,到了这个年龄都不想太折腾,但他还是决定做一些早就想做的事。现在,他主要承接一些非诉业务,多由朋友介绍而来,人既轻松也自由,他不想再回到从前那种整日埋首卷宗的工作状态。
在上海,像惠超一样正处于审判业务成熟期,然后“急流勇退”离开法院从事其他行业的法官,不在少数。上海法院每年平均流失法官67人,去年更多,达到了74人,这是上海高院院长崔亚东在今年全国“两会”期间透露的数字。
一家中级法院不愿透露姓名的老法官向笔者透露,仅去年他们法院有六七名法官离开了法院。“都是中青年骨干,高学历,工作经验又丰富”,这名老法官痛惜地说:“在我的记忆里,从来没有一下子走那么多的”。
和惠超相比,从中院辞职的秦飞现在忙碌而充实。去年,一家企业老板看中了秦飞的深厚法律功底,向他伸出了“橄榄枝”。想换一种工作方式的秦飞一咬牙,向法院递交了辞职报告。
在法院里工作了十几年,秦飞到了公司后就成了最有权威的法务。在原单位,院长、庭长是他的领导,现在他听命于老板,对老板的策划、投资提供法律支持。每天上午一到公司,他就和法务团队一起,和各个部门沟通,并发送一大堆邮件;下午处理一些问题,或到下级公司转一圈,处理一些法律事务。
当然,秦飞也要处理一些公司的诉讼,但他不会亲自出庭面对以前的同事、朋友,一般情况下,他会向代理律师提供诉讼方面的相关建议。“工作很充实,要学习的内容很多”。
离开法院的法官,要想谋个不错的饭碗其实并不难。即使是带着污点离开的法官,再就业也不会难到哪里去。他们中大多数精通法律,到一些民营企业混个法律顾问轻而易举。企业老板都很现实,他们不会在乎你的身上曾经发生过什么,而是看能为他带来什么帮助。
“混”个副主任科员要20年
上海高院院长崔亚东在今年全国“两会”上说出了离职法官大致的去向:“部分是去了党政机关,但是还有一部分法官都是自动辞职的,走向了社会。”
笔者走访上海多家法院后发现,市区法院离职的法官有相当多的一部分做了律师,因为市区的律师业务相对成熟一些,收入也比较高,每年在30万-50万之间,而法官的平均收入也就10多万。
但也有一部分法官通过各种方式选择到其它政府机关谋职,因为政府机关的上升空间要比法院大得多。像郊区法院的离职法官,绝大多数选择了仕途。
钟军原是一家基层法院的庭长,也是一名资深法官,后因组织调动,他被调到了某区司法局担任副局长。当时上面征求他意见时,他犹豫过,毕竟他是法律科班出身,不舍得放弃业务和理想。但想到法院办案压力实在太大,职级晋升又慢,他还是果断地选择了调离法院,以摆脱繁重的案头工作。
像钟军这样的法官,有着多年审判实务经历,法律功底深厚、调解经验丰富,正弥补了政府部门处理复杂社会事务的能力不足。所以,该区近几年来源源不断地将辖区法院的审判人员“挖”到政府部门。从2008年到现在,这家基层法院因辞职或调动的法官及其他工作人员近30人。
“政府缺人手,我们更缺人手,基层法院案件数量多,每个法官都承担了相当大的办案压力”,一位区级法院中层领导说。近几年来,这家法院几乎是一边在招人,一边在流失“种子选手”。
知情人士透露,年轻人大学毕业后进法院工作,即便通过司法考试,要想从科员“混”到副主任科员起码要20年。如果被任命为审判员,就能升为副主任科员;审判员满8年的,才能升为主任科员。这还是在“阳光”政策普照的前提下,但这个政策不一定每年都有。
十年媳妇熬成婆,人生苦短,许多人等不了十年,只能另找发展空间。
许多法院书记员在司法考试屡次不过关的情况下,也通过应聘方式离开法院,进入政府机关谋职。因为他们到乡镇、街道职级上升的速度明显快很多,有的五、六年就升到副科长、科长了。
近年来,在郊区,乡镇委局中层干部跨部门交流增多,且门槛并不高。如任副科或任科员满3年,即可报名乡镇委局内设机构中层干部正副职岗位,职级随之可到正科或副科级。这在法院书记员看来,是一个不小的诱惑。
无处寄放的济世情怀
在笔者和离职法官的接触中,他们中的一些人,或者是个性低调,或者是有着种种顾虑,信息交流非常困难。愿意受访的离职法官,也是在保证不透露姓名和原单位的情况下,才抛却顾虑、敞开心扉。
对于外界舆论说他们脱下法袍是因为法院“待遇低”,法官们普遍表示,这不是主要原因。像秦飞来说,他在某中院工作十多年,与区县法院相比,并不繁重,而且他的收入至少能维持体面的生活,但他还是离开了。为什么?
“当初我大学刚毕业的时候有自己的理想,但理想和现实往往有着很大的差距”,秦飞说,他寒窗苦读就是为了实现法律人的济世情怀。但踏上岗位后发现,许多事情不是他所想象的那么容易。
他说,希望司法改革有大的突破,但直到离职前仍未看到所希冀的顶层设计出现。“现在既然离开了法院,我的追求就不一样了,很现实了,”秦飞淡然地说。
在著名学者、华东政法大学司法研究中心主任游伟看来,许多从法律专业毕业的年轻人抱着法治理想考入法院,希望通过自己的法律素养维持公平和正义,但是法院行政化的机构设置,使得他们在实现理想过程中遇到了挫折。
“他们都是文人,中国文人自古都甘于清贫,但不甘心志趣被埋没。所以,他们很憋屈,最终导致有的安于现状,有的断然离职。”
一名受访的离职法官跟我说了这样一个无奈的事实:之前他手中办理的一些所谓敏感类案件,有时会受到某些方面的干扰,比如,上面来一份批条,往往让他左右为难。一般情况下,凡是批过的案件都被作为督办案件,法官要经常汇报案件的进展。在越来越注重错案追究的今天,这名法官留了个心眼,将这类批条存入卷宗(副卷)中存档。老百姓心中有杆秤,这位离职法官心里当然也有杆秤,最终他选择了离开法院。
在舆论呼吁官员批条要公开的情况下,现在那些有违法律精神的批条有所减少,但对案件的干扰仍存在。比如上面来一个口头批示,在此情况下,法官也讲究策略,你作口头批示,那我作会议纪要,同样将之存入卷宗中。
作为文人,许多法官都很注重自己的声誉,案件一旦有瑕疵,即使经过审委会讨论之后作出的裁判可以免责,但对一些法官来说还是难以接受。他们认为那是职业的污点,觉得对不起身上的法袍。
上海高院院长崔亚东在全国“两会”接受记者采访时说:“不是增加待遇就能留住人这么简单,关键是要建立符合职业特点的司法人员管理体制,让法官对自己的职业有足够认同感。”
在上海“两会”期间,崔亚东在作法院报告时提到,要“积极探索建立符合法官职业特点的管理制度和职业保障制度。”这是否意味着,法院应该真正赋予法官的职业权力和职业地位,将从制度上确保法官独立地行使职权,维护司法公正?
去年11月,最高法院下发《关于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试点方案》,上海法院已纳入全国九家改革试点法院之一。在此之前,最高法院发布《关于切实践行司法为民大力加强公正司法不断提高司法公信力的若干意见》,其中对排除权力、金钱、人情、关系等一切法外因素的干扰作出规定。
这样的措施是否能让法官们安心于审判岗位上,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还需拭目以待。
(应受访者要求,文中人物均为化名。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上海观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