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艺花园

2014-3-5 17:15:04 [db:作者] 法尊 发布者 01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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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法院网讯(匡慧敏 庄莉莉) 7人经预谋分工,以某运输服务公司名义,采用虚构货运信息,签订虚假货运合同收取中介费等方法,诈骗外地货车司机32次,共骗取5万余元。日前,江苏省无锡市北塘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处7名被告人拘役6个月至有期徒刑5年6个月不等刑罚。
  2008年6月至7月,山北派出所先后接数名群众报警称,有人在某停车场内利用配载部诈骗信息费。接报后,民警立刻展开侦查,不久便将这伙诈骗犯全部抓获。为首的李某交代了行骗的经过,广东打工的他经常听说有人利用货运部有货源的名义,诈骗外地司机。从广东回来,便提议并纠集周某等人“效仿”。首先由几人负责寻找货车驾驶员,虚构货运信息将驾驶员骗至某停车场,再由李某冒充经理,以某运输服务公司的名义与驾驶员签订虚假货运合同并收取“信息费”,并假意让周某带驾驶员去装货。途中,周某故意向驾驶员“提醒”所要运输的货物是违禁品或危险品,当驾驶员拒绝运输时,即要求其赔偿损失或放弃已支付的“信息费”。此7人用同样的方法于2008年6月至7月上旬在无锡市某停车场32次行骗。
  法院审理后认为,李某等7名被告人的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遂依法做出一审判决,对各被告人分别判处拘役六个月至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不等的刑罚,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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