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艺花园

2014-3-5 17:15:11 [db:作者] 法尊 发布者 0134

马上注册,获得更多功能使用权限。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立即注册

x
  中国法院网讯(范静) 来自四川的胡元均伙同老乡成立文化公司,并有计划地组织员工冒充国家税务部门工作人员,向数个单位销售其炮制的非法印制的税务书籍。日前,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以招摇撞骗罪判处了被告人胡元均等20人1年5个月至7年半不等的有期徒刑。
  被告人胡元均伙同被告人胡元华分别于2004年底和2005年底,利用雷正强和杨忠良的身份证在北京市海淀区注册成立北京忠强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和北京鑫龙恒业文化发展有限公司,被告人李雪燕兼职做公司会计,负责做帐、报税。被告人胡元均、胡元华、李雪燕自公司成立以来非法印刷、出版、发行《最新税收征管与纳税技巧》、《最新企业所得税法实施细则宣传手册》、《最新税收改革与内部审计实用手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细则》等税务方面的书籍(经鉴定均系非法出版物),并在明知二级经销商冒充国家税务机关工作人员的名义向全国各地企事业单位推销书籍的情况下,仍将非法印制的税务书籍批发给二级经销商,并向部分二级经销商提供公司银行账号,以便购书的企事业单位向公司帐号上汇款。截至2007年7月24日,被告人胡元均、胡元华、李雪燕非法经营的金额为人民币140万余元。
  自2006年5月开始,被告人伏学华伙同他人从被告人胡元均、胡元华处进书,并在海淀区上庄家园东区1号楼一房屋内冒充税务机关工作人员,使用网络电话向国内各地企事业单位推销税务书籍,并从2007年5月中旬开始让被骗单位往以北京人仁世纪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名义开设的银行帐户上汇款,涉案金额共计人民币6.2万余元。
  自2007年4月开始,被告人王才全伙同其妻子被告人王才兰从被告人胡元均、胡元华处进书,并在海淀区上庄村出租房雇佣被告人付俊良等5人使用网络电话,冒充税务机关工作人员向国内各地企事业单位推销税务书籍,并让被骗单位往被告人胡元均提供的以北京忠强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名义开设的银行帐号上汇款,汇款金额为人民币9.8万余元。同时,被告人王才全、王才兰还从郑鹏(另案处理)处进书,以上述同样方式推销税务书籍,并和其他二级经销商共同使用郑鹏提供的以北京科苑财智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名义开设的银行帐户,让被骗单位汇款,汇款金额为人民币6318元。上述两个银行帐户内的涉案金额共计人民币10.4万余元。
  自2007年5月开始,被告人刘长勇伙同其妻子被告人王才雪从被告人王才全、王才兰处学得行骗方法,雇佣被告人姜清辉在海淀区上庄村46号出租房以上述同样方式推销被告人王才全提供给他们的税务书籍,并让被骗单位往被告人王才全提供的以北京忠强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名义开设的银行帐户上汇款,现查实被骗单位7家,涉案金额为人民币4938元。
  自2006年6月开始,被告人刘长清伙同其妻子王小玲(另案处理)从被告人胡元均、胡元华处进书,并在海淀区冷泉村南羊坊路一房屋内雇佣被告人吕振东、李彦梅(另案处理)、魏琳、赵杰、周燕、李建等人冒充税务机关工作人员,使用网络电话向国内各地企事业单位推销税务书籍,并让所骗购书单位往被告人胡元均提供的以北京鑫龙恒业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名义开设的银行帐号上汇款。与此同时,被告人刘长清还从郑鹏处进书,以上述同样方式推销税务书籍,并让被骗单位往郑鹏提供的以北京科苑财智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名义开设的银行帐户上汇款,所骗购书单位共112家,涉案金额为人民币7.3万余元。
  2007年7月24日,被告人胡元均、胡元华、李雪燕等20人被公安机关抓获,当场从被告人胡元均的库房起获大量待销售的各类图书,经鉴定其中有4581册图书为非法出版物。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伏学华、王才全、王才兰、刘长清雇佣他人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推销税务书籍,情节严重;被告人付俊良、李晓峰、吕振东、魏琳、赵杰、周燕受他人雇佣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推销税务书籍,情节严重;被告人刘长勇、王才雪雇佣他人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推销税务书籍,被告人任文荣、冯利冬、褚立伟、姜清辉、李建受他人雇佣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推销税务书籍,以上被告人的行为均已构成招摇撞骗罪。被告人胡元华、胡元均、李雪燕在明知上述被告人中的二级经销商进行招摇撞骗犯罪活动的情况下,仍将非法印制的税务书籍提供给二级经销商,并向其中部分二级经销商提供银行帐号,以供购书单位汇款之用,非法经营的数额高达人民币140余万元,故其三人之行为亦构成招摇撞骗罪。被告人胡元华曾因犯招摇撞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仍不思悔改,再次犯招摇撞骗罪,足见其主观恶性较大,故法院对其酌予从重处罚。被告人李雪燕、付俊良、冯利冬、任文荣、李晓峰、褚立伟、姜清辉、李建、魏琳、周燕、吕振东、赵杰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属于从犯,结合上述被告人认罪态度较好,故法院对被告人李雪燕、褚立伟、冯利冬、任文荣、姜清辉、李建依法从轻处罚,对被告人付俊良、李晓峰、吕振东、周燕、魏琳、赵杰依法减轻处罚,同时根据各自涉案金额等具体情况,在量刑时亦区别对待。最后,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240331
分享至 : QQ空间
0 人收藏
发新帖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