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艺花园

2014-3-5 17:15:27 [db:作者] 法尊 发布者 01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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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男子冒充解放军后勤部长,以帮助事主李某之女办理上军校、当外交部武官,帮助事主胡某之女办理入伍等名义,诈骗他人现金共计55.5万元。经检查机关指控,天津河西法院一审以诈骗罪,判处该男子有期徒刑13年,罚金5万元。 
  现年53岁的吴某,是天津市某厂退休职工。2005年2月至2007年12月间,吴某冒充解放军后勤部部长,与事主张某相识,并通过张某,以为事主李某之女办理上军校、当外交部武官为名,在本市河西区、蓟县等地采取汇款等方式,先后骗取事主李某人民币35.5万元;以为事主胡某之女办理入伍为名,在河西区等地先后6次骗取其人民币17万元;以为事主卫某联系康复器材销售为名,分别在本市及青岛,先后3次骗取其人民币3万元,后逃匿。公安机关接事主报警后,将吴某抓获,后经进一步侦查立案。
  庭审中,吴某对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全盘否认,拒不认罪。
  法院审理后认为,吴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制造虚假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现金人民币55.5万元,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检察院指控其犯诈骗罪,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罪名成立,予以支持。吴某虽拒不供认犯罪事实,但有多名事主陈述及证人证言,陈述与证人证言相互间能够互相印证,另有汇款单等书面材料予以证实,因此,对其辩解不予采纳。
  最终,河西法院一审判决吴某有期徒刑13年,罚金人民币5万元。(来源: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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