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艺花园

2014-3-5 17:15:34 [db:作者] 法尊 发布者 0183

马上注册,获得更多功能使用权限。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立即注册

x
  中国法院网讯(金威  张宝华) 山东省日照市某阀门有限责任公司拒不拨缴工会经费而被上级工会诉上法庭。7月8日,通过日照市东港区人民法院法官耐心细致地讲解法律和有关规定,被告及时向上级工会组织补缴了拖欠的工会经费,并书面保证以后确保工会经费及时、足额拨缴。
  被告日照市某阀门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阀门公司”)是一家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法人,在册职工200余人。经核算,2002年度该企业应向上级工会即原告日照市东港区总工会(以下简称“区总工会”)拨缴工会经费1万元,虽然阀门公司法定代表人在“工会经费拨缴款专用收据”上签字认可,但迟迟不予缴纳。对于2003年度的工会经费1万余元,阀门公司亦拒绝缴纳。区总工会于2004年6月一纸诉状将阀门公司告上法庭,要求阀门公司依法支付拖欠的工会经费20000余元,并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
  承办法官适时向被告宣告相关法律规定并组织双方进行庭前调解。阀门公司认识到自己拒缴工会经费行为的违法性和后果,主动向区总工会补缴了拖欠的工会经费,并保证以后及时、足额拨缴工会经费。阀门公司的举动,得到了区总工会的谅解。区总工会已向受诉法院申请了撤诉并得到准许。
240331
分享至 : QQ空间
0 人收藏
发新帖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