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艺花园

2014-3-5 17:16:22 [db:作者] 法尊 发布者 01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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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法院网讯(刘国承 李玉芝) 北京市房山区王老汉本想靠养群山羊发点儿财,可他没想到心爱的羊居然给他引来一场官司,还让他赔出了1600余元。
  王老汉是房山区霞云岭乡农民。自2001年以来,他和老伴放养了300多只山羊,经常在谢某承包的山场上放羊。自2002年2月起,谢某将自己承包的部分山场转租给退休干部王某。2003年春,王某在自己转包来的山场上开出10多亩地,种上了玉米、谷子、红薯和豆子。很快,小苗儿破土而出。王某看着齐刷刷的小苗儿一天天长高,仿佛看到了丰收的希望,心里美极了。可是,好景不长。当小苗儿长到三、四十公分高的时候,王某发现小苗儿一片一片地不见了。经他调查发现,这些小苗儿是被王老汉的羊群给吃光的。他找到王老汉,让王老汉把羊群看紧点儿。王老汉说:“吃了也就吃了,到秋后我赔你点损失。”王某看着王老汉养点羊也不容易,又是同村的老乡亲,也就没说什么。可是,王某发现王老汉的羊群经常吃自己的庄稼,又跟王老汉说了几次。王老汉总是说那句话:“吃了也就吃了,到秋后我赔你点损失。”此后,王某看到自己辛辛苦苦种的庄稼大片大片地被羊群吃光,感到指望庄稼丰收是没希望了,就把希望寄托在王老汉秋后的赔偿上了。可是,当他找王老汉协商赔偿损失时,王老汉又说:“我已经给了谢某地皮钱,他让我在这放羊的,我不能出双份儿。”可是谢某说:王老汉给的钱,是王老汉的山羊吃自己庄稼的损失。经村里和乡里解决后,仍然没有达成协议,王某就在2004年2月将王老汉告上了法庭,要求王老汉赔偿经济损失7800余元。
  近日,房山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王老汉放养的羊群将王某的部分庄稼吃光,他作为动物饲养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但是,王某要求的损失数额过高,对过高部分,法院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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