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艺花园

2014-3-5 17:16:48 [db:作者] 法尊 发布者 0182

马上注册,获得更多功能使用权限。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立即注册

x
  中国法院网讯(吴云 范开根) 一偷车贼光天化日之下盗窃他人电动车,当场被车主发现后,使用凶器抗拒抓捕,最终车没偷到,却因犯抢劫罪被判刑三年。12月19日,江西省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法院一审以抢劫罪,判处被告人李瑞电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1000元。
  现年31岁的李瑞电,系江西省新建县人,初中文化,无业。2008年9月16日下午4时许,在南昌市桃苑住宅二区某单元门口盗窃电动车(价值1350元)时被车主杜某发现。杜某和邻居何某先后上前抓捕李瑞电,李瑞电为逃避抓捕使用铁质丁字型开锁工具暴力反抗。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李瑞电盗窃他人1350元电动车时被车主发现,为抗拒抓捕,其用铁质开锁工具实施暴力行为,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
  据此,依照有关法律规定,作出了上述判决。
240331
分享至 : QQ空间
0 人收藏
发新帖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