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艺花园

2014-3-6 13:52:07 [db:作者] 法尊 发布者 0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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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从重庆市江津区畜牧兽医局传出消息,从10月1日起,《重庆市动物防疫条例》正式实施。
依照条例规定,对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动物尸体不进行无害化处理的,由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责令无害化处理,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
《重庆市动物防疫条例》是重庆市出台的第一部为全面提高动物防疫工作水平,切实规范动物卫生监督体系,有效促进养殖业健康发展,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维护公共卫生安全的地方性法规。《条例》对动物疫病的预防、动物疫情的报告与处置、动物检疫和监督管理等诸多方面都出台了更明确、更具有可操作性的规定。
据重庆市江津区动物卫生监督所负责人介绍,结合今年秋防工作,全区已对各镇街从事动物饲养、屠宰、经营、隔离、运输的单位和个人开展了有关《条例》的广泛宣传和培训。同时也将根据《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全区动物卫生监督管理工作,不断规范产地检疫、屠宰检疫、调运监管及养殖环节监管等,确保动物及动物产品的“无疫”安全,促进畜牧业健康发展,保护人体健康,维护公共卫生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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