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艺花园

2014-3-5 17:17:19 [db:作者] 法尊 发布者 01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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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法院网讯(李鸿光) 现年40岁的徐学喜在沪多幢高层住宅楼“登堂入室”,大肆实施盗窃40余次,窃得现金、大量金银首饰、相机等总价值73.8万余元。今天,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以盗窃罪判处徐学喜有期徒刑11年,剥夺政治权利1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60万元。而其前妻陈某也将因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被起诉。
  徐学喜曾因犯罪,先后三次被判刑甚至还在香港监狱服刑。2004年9月,徐学喜与陈某离婚后仍同居在一起。徐学喜一有钱就会借给陈某,而陈某也一直为他洗衣做饭。尽管徐学喜无业,但从2007年1月起他会隔三岔五给前妻带礼物,有首饰、相机、游戏机,还有少则几千多则上万的现金,没过多久还买了一套三室一厅的商品房。当年4月,徐学喜还买了一辆雪佛兰轿车送给陈某做黑车生意。
  徐学喜的钱从何而来?原来徐学喜一直就是个惯偷,早在17岁时就因盗窃被多次判刑或劳教。从去年1月至今年3月,他来上海不下20次,在静安、长宁、卢湾、徐汇等区入室盗窃40余起,盗得财物绝大部分交给了陈某。陈某在明知财物来历不明,依然为其隐瞒赃物。
  据徐学喜交代,他经常乘上午7点10分的动车组从南京到上海,随后乘坐出租车漫无边际地沿途观察居民区高楼,发现目标立即下车,尾随居民进入小区。他选择的作案时间基本在中午11时至下午3时,此时段在家的居民较少。一般来说,他先按门铃试探是否有人,撬开门后还用镜子塞到门缝里观察,确认安全后才入室行窃。作案后,再搭乘当天的动车组返回南京,回到家时还能吃上前妻烧的晚饭。
  今年3月25日,上海警方通过连续守候伏击多日将徐学喜抓获。当晚,在南京的陈某始终不见徐学喜回家,意识到出事了,遂将笔记本电脑、金银首饰、现金等赃物全部转移到徐学喜母亲家中,但赃物最终被警方查获。经警方调查发现,徐学喜凭借自己研制的200多件开锁工具,不用钥匙,打开一扇坚固的防盗门最快只需5秒。除上海外,他还在江苏、香港、澳门等地多次作案。
  法院认为,被告人徐学喜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入户的方法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鉴于现象有自首情节,赃款和赃物被及时追缴,遂作出前述一审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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