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艺花园

2014-3-5 17:17:37 [db:作者] 法尊 发布者 0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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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法院网讯(王志彬 王蓓蓓) “嘟嘟嘟,嘟嘟嘟……”,4月9日上午8时许,江苏省通州市人民法院三余法庭的同志刚上班就听到一阵急促的电话铃声。谁这么早打电话?原来,当地三余镇调解中心打来求助电话,请求火速派人协助调处一起赡养纠纷。接到电话后,该庭庭长王坚二话没说,全力配合,帮助当事人诉讼立案,当日予以判决。至此,历经数年的恩怨终于有了结果。年逾80的沈维兰老人露出欣慰的笑容说道:“没想到困扰我数年的心思,今天几个小时就解决了,还免去了我到市区立案的奔波之苦,你们真是人民的‘大救星’啊!”。
  4月9日上午8时许,江苏省通州法院三余法庭接到当地调解中心的求助电话后,庭长王坚迅速派人伙同资深法官赶赴现场,合力调解纠纷。王庭长了解完情况后,立即组织人员采取攻心做思想工作的方式,分别对沈维兰的5个子女(小女儿在绍兴未归)进行耐心细致地说服教育,但终因子女间产生矛盾由来已久,积怨过深,有几个子女仍然以种种借口推托赡养老人,调解陷入僵局。80岁的老人得不到赡养?人情何在?世道何在?王庭长当机立断,作出就地立案、就地开庭的决定。于是,沈维兰老人在调解中心工作人员的帮助下以口头形式进行起诉。通州法院立案庭接到三余法庭法官的电话后,特事特办,数分钟便予以立案。随即,法官们向6位被告送达了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和传票(未到庭的被告经传真委托一到庭被告代理)。王庭长在征求六被告意见,6个子女均表示自愿放弃答辩期间,同意提前开庭的基础上,将庭审地点放在了镇调解中心。
  经审理查明,沈维兰老人膝下有2子4女,均由老人抚养成人,现都已成家立业。如今,老人因年事已高,丧失劳动能力,又无经济来源,遂要求6个子女尽点赡养义务。然而,事与愿违,3个女儿以早年未分得家产为由,不愿与儿子尽同等赡养义务,儿子亦以种种理由,不善待老人,双方就赡养方式及数额始终未能达成一致意见,以致老人衣食无着,在当地群众中造成了极为恶劣的影响。
  据此,通州法院就地作出一审判决,判决六被告自2004年4月起每年各给付老人赡养费500元,老人今后的医疗费由六被告各承担六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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