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艺花园

2014-3-5 17:17:43 [db:作者] 法尊 发布者 01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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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法院网讯(崔亮) 因与供应商的纠纷得不到解决,43岁的河北人解立明谎称要在北京昌平区沙河制造爆炸事件,并将写好的恐吓信寄给公安部门。今天上午,被告人解立明因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罪被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判刑。
  2008年4月9日至2008年4月12日间,昌平区多所中学以及昌平公安分局收到多份署名为“解立明”的恐吓信。信中称,因自己与王麻子剪刀厂的经济纠纷没有解决,所以准备在五一期间在昌平沙河镇的公交汽车上安放炸弹,实施爆炸。接到恐吓信后,公安机关立即展开侦查,在河北将解立明抓获。
  根据解立明交待,他原是王麻子剪刀厂一销售商,现在剪刀厂擅自提高价格,不给其补偿,所以编造在王麻子剪刀厂所在的沙河地区实施爆炸,对沙河镇幼儿园的儿童实施伤害为内容的恐吓信,从河北省邢台市桥东区新兴东大街邮政所分别寄出。
  王麻子剪刀厂承认解立明是自己的销售商,称解立明经常推迟发货和交款,后剪刀厂决定终止合同,要求解立明将货物退还,厂方承担运输费和损失。但解立明漫天要价,双方没有达成协议。
  在法庭上,被告人解立明对公诉机关的指控没有提出异议,表示承认自己的错误,称自己当时还给中央电视台寄过恐吓信,目的就是为了引起恐慌。
  法院认为,被告人解立明已经构成了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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