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艺花园

2014-3-5 17:17:53 [db:作者] 法尊 发布者 01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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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法院网讯(苏亚宁) 近日,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依法对开庭时辱骂、威胁法官的个体户张国权,作出拘留15天和1000元罚款的处罚。
??2004年2月,张国权因拖欠他人11万元借款,被诉至朝阳法院。法院依法向其送达了起诉状和开庭传票后定期开庭,但庭审之日被告在开庭30分钟后仍未到庭,法院遂依法缺席审理。之后,为查明事实,法院通知原、被告双方再次开庭。第二次庭审时,张国权在酗酒后来到法庭,坐在法官的座位上拒不离开,并恶言辱骂法官,称让其“滚出去”。当让张国权在处罚决定书上签字时,其不但拒绝签字,还威胁法官说“我不怕拘留,出来后,我在法庭门口捅死你”。
  鉴于张国权的上述行为严重扰乱了法庭秩序,朝阳法院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01条的规定对其作出拘留和罚款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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