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艺花园

2014-3-5 17:17:59 [db:作者] 法尊 发布者 0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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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法院网讯(常亮) 近日,七名研究生为中国纺织出版社编写图书后,却迟迟拿不到稿酬,为此,他们将出版社告上法庭,经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被告出版社支付了七人稿酬12800元。
  2002年,北京工商大学7名经济学研究生与被告中国纺织出版社签订图书出版合同,约定由他们为其编写销售业务精要丛书,出版社向其支付稿酬,稿酬标准为50元/千字(按实际字数计算),在出版后三个月内付清。他们在该合同上签字后交出版社回去加盖公章,但后来出版社未将该合同交与研究生们。
  2002年10月,该出版社出版了研究生编写的图书,名为《销售政策精要》,该书共计256000字。由于出版社未支付稿酬,7名研究生将其诉至法院,要求支付所欠稿酬12800元及延期付款的利息。
  最终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上述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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