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艺花园

2014-3-5 17:18:23 [db:作者] 法尊 发布者 0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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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法院网讯(刘凤昌) 一个四岁女童在托儿所入托数十天后,竟然被发现感染了性病,近日,吉林省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了终审判决。被告幼儿园由于监管不当被判赔偿女童合理经济损失2323.78元。
  赵心怡是个5岁的小女孩,父母都是做大买卖的老板,为了能安心忙生意,便将赵心怡送入吉林市一家最好的幼儿园长托,交纳了管理费、建立了入托管理关系,每周在托儿所的时间是周一至周五。10月29日下午5时,赵心怡的母亲早早回到家中,准备晚餐,但突然发现女儿没有了往日的活泼和顽皮,并发现女儿走路异样,母亲急忙给孩子脱下裤子检查,发现内裤已和皮肤粘连,外阴及外阴两侧大面积红肿、糜烂,并伴有液体渗出。
  第二天早晨,母亲带着女儿一起到幼儿园找到老师后,共同去医院就诊,经北华大学附属医院诊断为非淋性尿道炎,同时,赵心怡的母亲为证明侵害来源,自己亦进行了系统检查,化验结果为阴性。此时,赵心怡家并没有追究幼儿园责任的想法,但幼儿园却极力推卸责任,竟提出不能否认家族传染的可能性,把责任完全推给幼儿家庭。心理难以平衡的母亲,以女儿赵心怡的名义向吉林省吉林市船营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把幼儿园推上被告席,要求被告负完全赔偿责任。
  而幼儿园却认为自己已经严格执行了卫生消毒程序,尽到了对幼儿管理职责。由于原告的无理诉讼,使被告的名誉权受到极大的损害和污辱,严重的损害了幼儿园的法人形象,故向原告方提起反诉,要求原告赔偿经营损失等9万元。
  吉林市船营区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赵心怡的损害事实确实存在。但原告只是说明,幼儿园的教师不注意卫生清洗,造成损害结果的发生,但未能提供相关的证据,故法院认为不能由此认定是教师的过失导致了损害结果的发生,同时也未能证明幼儿园的工作人员有故意行为,另外,从幼儿园提供的书刊资料上看,幼儿所患该病症隐伏期较长,通过幼儿园的出勤表可以看出,赵心怡入托时间在近二个月内仅留住13天, 作为非淋性尿道炎,其传染源亦有多种,虽然原告的法定代理人已做检验无疾病,也不能排除家庭传染的可能性。综上,幼儿园不具有任何过错,不应承担民事责任。故法院一审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宣判后原告不服判决,向吉林省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了上诉。
  吉林中院经审理后认为,这是一起特殊侵权案件,同时又是一起托管合同纠纷案件,是一起诉讼请求权的竟合,即权利人可以选择对自己有利的请求权进行诉讼,本案的原告赵心怡在起诉时即已认为幼儿园具有违约行为而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即表明原告方已选择托管合同纠纷这一案件性质进行诉讼。故其主张是正当的,但原审法院却始终以侵权纠纷进行审理,且以无法确认侵权人而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显然是错误的。
  本案中幼儿园在赵心怡已患病多日的情况下,没有及时发现,使病情发展,是严重的监护不当,理应承担全部责任。另外,关于赵心怡患病的当周是周一还是周二送到幼儿园之争,法院认为即便是幼儿园主张的周二送去的,赵心怡亦在幼儿园生活了四天,仍难免除其监管不当之责。 
  综上,法院认为上诉人上诉有理,并终审判决,撤销一审法院判决。改判幼儿园赔偿赵心怡合理经济损失2323·78元。
  宣判后,赵心怡的母亲拿着判决书激动地说:“我终于讨到了一个说法。这二千余元赔偿金并不是我诉讼的目的,我的目的是想让幼儿园这样的单位加强责任感和服务意识,杜绝类似事件……”
  (文中人名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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