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艺花园

2014-3-5 17:18:52 [db:作者] 法尊 发布者 0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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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法院网讯(乔学慧) 刘寒(化名)因不满情人晓燕(化名)提出和自己断绝来往,打电话给110谎称晓燕的朋友要在公交车上实施爆炸。近日,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以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罪判处刘寒有期徒刑一年。
  刘寒和晓燕均为北京市某公司职员,两人都有各自的家庭。但是在长期的接触中发展了婚外情。后来,晓燕提出要和他断交回归家庭,刘寒不同意,还对晓燕心生不满,想伺机报复。2008年8月23日,刘寒打电话给110,谎称晓燕有一个朋友要在公交车上实施爆炸。110出动警力对晓燕进行了调查,后来才得知是刘寒编造的虚假信息。后刘寒被公安机关拘留并被检察院提起公诉。
  庭审期间,刘寒的辩护人称刘寒主观恶性不深,社会危害性不大,认罪态度好,无前科劣迹。希望法庭对他从轻处罚。
  法院经审理认为,刘寒无视国法,故意编造虚假的恐怖信息,严重扰乱社会秩序,其行为已构成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罪,应予处罚。鉴于刘寒能够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认罪态度好,故对其酌予从轻处罚。辩护人的辩护意见酌情予以采纳。最后法院以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罪判处刘寒有期徒刑一年。
  判决后刘寒没有提起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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