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艺花园

2014-3-5 17:19:34 [db:作者] 法尊 发布者 0215

马上注册,获得更多功能使用权限。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立即注册

x
  安徽省歙县一农机公司近日因为销售的产品说明书夸大其辞,吃了一场官司。
  今年5月,汪百寅与歙县农机有限公司签订一份买卖榨油机的协议。合同签订次日,机器送到汪百寅的家中,在汪百寅新购的机器说明书中有这样的介绍:本机出油率高,比一般榨油机提高3%;节约能耗,比一般榨油机节约电量26%。
  然而汪试用后发现该机出油率并不高,和说明书所称存有差距,在与销售方联系并且调试后依然没有达到预期效果。8月15日,汪百寅向黄山市公证部门申请现场公证,公证的结果是,无论出油率及耗电,新购机器均不如他原使用的榨油机。为此,汪百寅将销售公司告上了法庭。
  歙县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应当提供证明其榨油机使用说明书所称出油率及电耗的证据,但被告无正当理由拒不提供,可以推定该机并不优于其他机型。法院据此判令被告返还汪百寅全部购机款并赔偿损失3020元。(完)
240331
分享至 : QQ空间
0 人收藏
发新帖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