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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5日上午,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南京市金陵万国进修学校(下称“金陵万国”)诉北京海淀区万国培训学校(下称“北京万国”)不正当竞争案,法院当庭一审判决“北京万国”败诉。 今年2月27日,“北京万国”向南京中院起诉“金陵万国”,要求“金陵万国”立即停止虚假宣传等不正当竞争行为,公开道歉并赔偿其损失3万元。但5月27日,“北京万国”突然撤诉。而“金陵万国”于前不久反将“北京万国”告上了法庭。 原告“金陵万国”诉称,被告为争抢生源,伪造了北京司法考试辅导专家胡锦光、阮齐林等18位名师的《独家授课声明》和《继续授课承诺》;擅自将“金陵万国”2000年律师考试过关的117名学员纳入“北京万国”名下,并在网上发表等等,被告的行为构成了虚假宣传。 被告则辩称,在今年司法考试准备阶段,有很多考生向“北京万国”咨询,问“金陵万国”是不是“北京万国”在南京的分校。在这样的背景下,“北京万国”出面澄清,并发布了《独家授课声明》。由于机要秘书在国外,这份“声明”的原件不能当庭提供。 围绕被告行为是否构成虚假宣传的焦点,庭审中双方展开激烈辩论。原告“金陵万国”的代理律师拿出10份证据,证明“北京万国”及其南京合作方——南京联合法律培训中心发布虚假广告,诋毁原告声誉的行为。 对此,被告矢口否认。同时,“北京万国”的代理律师还说明,他们的《独家授课声明》并非伪造,而是北京18位名师的亲自签名。 为此,双方又围绕《独家授课声明》到底属不属伪造开展辩论。“金陵万国”在法庭上出示了“北京万国”宣传的18位名师中阮齐林、胡锦光的亲笔证明书,这两位老师均证明,他们从来没有向“北京万国”承诺过独家授课及签订独家授课协议。但由于这两位老师未能出庭,证明形式不符合法律规定,所以法院未采纳这份证明书。 “金陵万国”在法庭上要求“北京万国”出示《独家授课证明》的原件,然而“北京万国”以种种理由推托,主审法官依据相关规定,最终推定“北京万国”没有《独家授课声明》的原件。 合议庭经审理认为,“北京万国”发布《独家授课声明》,并引用过关学员名单的行为构成虚假宣传。据此,合议庭当庭判决如下:“北京万国”立即停止虚假宣传行为,删除网页上117名司法考试过关学员名单,不得再散发《独家授课声明》;判决生效10日内,“北京万国”在《南京日报》刊登声明,消除虚假宣传给“金陵万国”所带来的影响,并赔偿“金陵万国”经济损失2万元;案件受理费1210元由“北京万国”承担等。败诉的“北京万国”当庭表示准备上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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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5日上午,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南京市金陵万国进修学校(下称“金陵万国”)诉北京海淀区万国培训学校(下称“北京万国”)不正当竞争案,法院当庭一审判决“北京万国”败诉。
今年2月27日,“北京万国”向南京中院起诉“金陵万国”,要求“金陵万国”立即停止虚假宣传等不正当竞争行为,公开道歉并赔偿其损失3万元。但5月27日,“北京万国”突然撤诉。而“金陵万国”于前不久反将“北京万国”告上了法庭。
原告“金陵万国”诉称,被告为争抢生源,伪造了北京司法考试辅导专家胡锦光、阮齐林等18位名师的《独家授课声明》和《继续授课承诺》;擅自将“金陵万国”2000年律师考试过关的117名学员纳入“北京万国”名下,并在网上发表等等,被告的行为构成了虚假宣传。
被告则辩称,在今年司法考试准备阶段,有很多考生向“北京万国”咨询,问“金陵万国”是不是“北京万国”在南京的分校。在这样的背景下,“北京万国”出面澄清,并发布了《独家授课声明》。由于机要秘书在国外,这份“声明”的原件不能当庭提供。
围绕被告行为是否构成虚假宣传的焦点,庭审中双方展开激烈辩论。原告“金陵万国”的代理律师拿出10份证据,证明“北京万国”及其南京合作方——南京联合法律培训中心发布虚假广告,诋毁原告声誉的行为。
对此,被告矢口否认。同时,“北京万国”的代理律师还说明,他们的《独家授课声明》并非伪造,而是北京18位名师的亲自签名。
为此,双方又围绕《独家授课声明》到底属不属伪造开展辩论。“金陵万国”在法庭上出示了“北京万国”宣传的18位名师中阮齐林、胡锦光的亲笔证明书,这两位老师均证明,他们从来没有向“北京万国”承诺过独家授课及签订独家授课协议。但由于这两位老师未能出庭,证明形式不符合法律规定,所以法院未采纳这份证明书。
“金陵万国”在法庭上要求“北京万国”出示《独家授课证明》的原件,然而“北京万国”以种种理由推托,主审法官依据相关规定,最终推定“北京万国”没有《独家授课声明》的原件。
合议庭经审理认为,“北京万国”发布《独家授课声明》,并引用过关学员名单的行为构成虚假宣传。据此,合议庭当庭判决如下:“北京万国”立即停止虚假宣传行为,删除网页上117名司法考试过关学员名单,不得再散发《独家授课声明》;判决生效10日内,“北京万国”在《南京日报》刊登声明,消除虚假宣传给“金陵万国”所带来的影响,并赔偿“金陵万国”经济损失2万元;案件受理费1210元由“北京万国”承担等。败诉的“北京万国”当庭表示准备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