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艺花园

2014-3-5 17:19:44 [db:作者] 法尊 发布者 01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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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3年3月8日,对于小建的母亲来说,本属于自己的节日却被浓浓的灰色笼罩着。12岁的儿子和小伙伴出去玩耍后再也没有回来,等她在废弃的厂房找到孩子时,她所看到的是孩子冰冷的尸体。
  中年丧子对这个幸福的三口之家来说无异于晴天霹雳。了解到事实经过的母亲愤怒地将儿子的小伙伴和宛平构件厂推上了被告席,要求三方共同赔偿损失202139.1元,并承担律师费及本案诉讼费用。12月4日,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9岁的小洁、10岁的小韦以及宛平构件厂被判赔偿小建的父母各项损失18万余元。
   伤心母亲怒上法庭
   小建的母亲诉称,2003年3月8日傍晚16时许,10岁的小韦约9岁的小洁以及小建一起去北京市宛平构件厂废弃的厂房玩。因宛平构件厂疏于管理,未加阻拦,三个孩子顺利地进入该厂废弃车间玩耍。其间,小洁因为抢木棍时推了小建一下,导致小建从楼上失足摔下。从楼上下来的小洁与小韦,看见小建摔在地上,身下一滩血,感到十分恐惧,两个孩子商量后离开了现场。由于怕遭到家长的责骂,两个孩子对小建的父母隐瞒了实情。当晚21时许小建被找到时已死亡。
  小建父母认为宛平构件厂明知废弃厂区存在危险隐患,但未尽到管理义务,制止三幼童进入玩耍;而小洁和小韦隐瞒真相,致使小建伤情被拖延,并因此丧失了抢救机会导致死亡。因此,三方均应承担赔偿责任。
  法庭争议死亡焦点
  对于小洁是否推过小建导致小建坠楼死亡这一关键情节,9岁的小洁在法庭上予以否认,称自己没有推小建,也没有抢铁棍。至于小建怎么掉下楼的,自己也不知道,而小韦对此事也予以否认。
  北京市宛平构件厂表示此次事件确实是在厂房内发生的,但是三个孩子不是从厂门进去的,是从党校到危楼的门进去的,对于原告的诉讼请求,他们愿意赔偿合理部分,具体责任可以分担,不同意承担原告的律师费用。   
  拖延救助应承担赔偿责任
  主审法官经过详实的调查了解到,小洁在公安机关承认推了小建,还比划了当时的姿势,这一点小洁的老师一直在场,可以作证。
  最终法院认定,小洁推人致使小建死亡的事实成立,并和小韦说谎拖延了救助,北京市宛平构件厂对未成年人进入其厂区未加阻拦且对危旧厂房疏于管理,导致孩子坠楼死亡。因此,本案三被告均应对小建之死承担赔偿责任。因此判决小洁和宛平构件厂分别赔偿小建父母88484元,小韦赔偿11060.5元。
  听到判决后,小建的母亲痛哭着离开法庭。宛平构件厂的代理人表示将会上诉。9岁的小洁面对记者的询问,称自己并不害怕,对父母赔钱也没什么想法。对于小建的死亡,几个被告除了推脱,再无其他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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