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艺花园

2014-3-5 17:20:28 [db:作者] 法尊 发布者 0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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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法院网讯(陈志宏 姚俊中) 争抢超车本是法不允许,但有些人为了让自己的车技“露脸”,置交通法规予不顾,结果导致车毁人亡的悲剧。日前,江苏省海安县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因此而发生的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一审判决被告顾某向李某的继承人赔偿医疗费、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等各项费用30526.18元。
  2002年7月26日晚,东台市唐洋镇心红村的储某驾驶其所有的拖拉机行驶时,没有驾驶执照的被告顾某借酒兴驾驶一辆无照的两轮摩托驮带李某从后面强行超车,储某见罢不甘示弱,双方遂交替超车,并相互责骂。当行驶至海安县角斜镇堤北村地段时,顾某再次超越到储某的前面,并将摩托车停在路中央。随即,李某下车拦截储某的拖拉机。储某刹车不及,撞倒李某,致其受伤。李某被送往医院抢救无效而死亡。
  事故发生后,海安县公安局交警对该事故作出认定,储某、顾某和李某三人均负同等责任。此后,在公安部门主持的调解过程中,储某按其责任给付了赔偿款30220.92元,顾某未接受调解。李某的继承人在公安部门送达调解终结书后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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