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艺花园

2014-3-5 17:20:28 [db:作者] 法尊 发布者 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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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法院网讯(韩瑞莹 张伟) 因为逃学上网被老师发现告诉了家长,被家人训斥一顿,年纪16岁的少年竟然以投毒的方式报复自己的老师。11月13日,河南省安阳市文峰区人民法院依法审结了这起未成年人投毒故意杀人案,被告人李龙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李龙是安阳市文峰区,某中学的一名初二的学生。2008年3月11日上午,李龙因逃学上网被当时上课的老师发现,老师随即就打电话告诉了李龙的父亲,李龙的父亲在附近的网吧将正在上网的李龙找着,并同着其他人严厉的训斥了李龙一番训斥。李龙呗父亲送回学校后,在其父亲离开学校后就从再次离开学校。3月12日中午,李龙趁着趁家中无人之机,在家中找到一种的农药“氧化乐果”放到自己的书包内,企图毒死老师,回到学校后李龙接问老师跑到老师的厨房里投到老师的剩饭里面,后该老师在吃饭时发现饭中有农药味而未吃。
  后来在老师警察的调查下,李龙承认了投毒事实,欲去自首。其父贾某于4月24日早上到当地派出所说明了情况,公安干警当即赶到贾小强家中,将贾小强抓获。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李龙采取往食物中投毒的方法企图报复杀害其老师,因被其老师发现而未遂,被告人的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未遂)。因被告人犯罪时系未成年人,犯罪情节较轻,在犯罪后先让被告人李龙向公安机关说明情况,并准备亲自去投案时被抓,应认定为投案自首,故依法对被告人减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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