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艺花园

2014-3-5 17:20:50 [db:作者] 法尊 发布者 0195

马上注册,获得更多功能使用权限。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立即注册

x
  中国法院网讯(和忠 芦萍 王刚) 娄平原在河南省许昌市国土资源局工作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伙同他人收受贿赂62万元,其中娄平原单独收受贿赂38万余元,为他人谋取利益。11月10日,河南省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以贪污罪判处娄平原,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
  经查明,2005年至2008年元月期间,被告人娄平原利用其在许昌市国土资源局负责土地规划调整职务便利,在郑州某科技公司和河南某土地咨询公司承做许昌范围内的规划调整暨对规划实施影响评估报告过程中,伙同许昌市建设委员会原副主任尚爱民(另案处理)非法收受曲某56万元,为其谋取利益,娄平原事后分得赃款32.85万元和华硕笔记本电脑一台。2007年10月、12月和2008年元月,娄平原利用负责该局土地规划调整的职务便利,在对河南某合金材料公司、长葛市某实业公司、长葛市某钢材市场的土地规划调整中,分别收受李某3万元、高某2万元、张某1万元,为其谋取利益。案发后,娄平原主动投案自首并退出全部赃款。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娄平原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单独或结伙非法收受他人贿赂62万元(个人分得38.85万元),为他人谋取利益,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鉴于被告人娄平原主动坦白自己的犯罪事实,有自首情节,并积极退出全部赃款可以减轻处罚。
  据此,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240331
分享至 : QQ空间
0 人收藏
发新帖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