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上注册,获得更多功能使用权限。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立即注册
x
中国法院网讯(吴云 陈长权) 一女中专学生凌晨在网上聊天认识网友后,便相约去酒店开房,醒来趁网友外出,将其财物盗走。11月10日,江西省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法院一审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郑燕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 现年18岁的郑一(化名),系江西省鹰潭市某中专学校学生,与被害人周某通过网络聊天认识后,在2008年8月12日凌晨,郑一来到南昌,与周某在南昌市解放西路某酒店开房。当日中午13时许,郑一趁周某外出之际将周某放在房间的一台清华同方超锐K431型笔记本电脑、交通银行卡、酒店会员卡盗走。销赃得款1000元,被郑一挥霍一空。赃物经评估价值4580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郑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秘密手段窃取他人财物,价值4580元,数额较大,其行为构成盗窃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鉴于被告人郑燕系在校学生且认罪态度好,依照有关法律规定,遂作出了上述判决。 |
240331
中国法院网讯(吴云 陈长权) 一女中专学生凌晨在网上聊天认识网友后,便相约去酒店开房,醒来趁网友外出,将其财物盗走。11月10日,江西省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法院一审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郑燕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
现年18岁的郑一(化名),系江西省鹰潭市某中专学校学生,与被害人周某通过网络聊天认识后,在2008年8月12日凌晨,郑一来到南昌,与周某在南昌市解放西路某酒店开房。当日中午13时许,郑一趁周某外出之际将周某放在房间的一台清华同方超锐K431型笔记本电脑、交通银行卡、酒店会员卡盗走。销赃得款1000元,被郑一挥霍一空。赃物经评估价值4580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郑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秘密手段窃取他人财物,价值4580元,数额较大,其行为构成盗窃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鉴于被告人郑燕系在校学生且认罪态度好,依照有关法律规定,遂作出了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