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艺花园

2014-3-5 17:21:09 [db:作者] 法尊 发布者 0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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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若不是身患肝病,42岁的冯建安很有可能会在商场上一显身手。如今,他却只能在监狱里追悔往事。这个原本投资海门,想为家乡做点贡献的总经理,最终敌不住钞票的诱惑……
            最初,有意报效家乡
  祖籍江苏海门的冯建安在生意场上很有经验。2003年,经人介绍,冯建安认识了江苏某经贸实业有限公司总经理邹雄,两人多次协商后,达成了共同投资种苗行业的意向。当时,我市一农业现代化项目恰好需要外商投资,邹雄便联系了其加拿大籍华人兄弟斯蒂芬,希望斯蒂芬投资。
  虽然早年离开海门移居南京,但毕竟是故乡,冯建安也非常希望邹雄能说服斯蒂芬。为此,在准备材料上,他特别用心,即使身患家族遗传病,身体虚弱,依然带病奔波。经过近1年的努力,2003年底,斯蒂芬终于答应投资,并于2004年2月在江苏南通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完成了“海门A公司”的注册。注册资金19.8万美元。其中,斯蒂芬出资15.8万元,南京某生物公司出资4万美元,冯建安出任A公司总经理。
             病危,第一次伸手
  令人意想不到的是,A公司注册完没多久,冯建安体力不支,因急性重症肝炎、肝硬化腹水住进医院。这期间,他还出现了3天以上的肝昏迷症状,情况十分危急。
  鉴于病人的实际病情,医院数次向冯建安的家属下达了病危通知书。冯建安的弟弟冯建宁收到消息后,赶到医院照顾哥哥。当时医院的一位医生一看到冯建宁,就认定他也重病在身,建议立即住院。就这样,兄弟二人住在了同一病区。
  经诊断,冯建宁得了并发性弥漫性肝癌,且大面积扩散,连做CT也很困难。伤心的冯建安准备为弟弟做肝移植手术,与此同时,自己也正在医院接受治疗。冯建安2003年底贷款买了房子,此刻,压在兄弟两人头上巨额医药费从哪里来呢?
  左思右想后,冯建安决定从刚刚注册成立的A公司提取资金。他通过电话让公司负责人取出30万元,又委托司机将钱从海门送到南京。医院虽然全力抢救冯建宁,但2004年3月的一天冯建宁去世。生前生后各项事情需要开销,弟弟又没有办理保险,冯建安便用A公司的钱办理了后事。从兄弟二人住院到办完弟弟的丧事,冯建安一共花了20多万元。
            装修还贷,再伸贼手
  有了第一次,第二次便不会别扭。弟弟的后事料理完后,冯建安又连续几次打电话让人取款送钱,称有急事要办理。当时公司有人劝阻冯建安不要冒风险,冯建安听到后,大大咧咧地说,出了事情他一个人承担。冯建安在南京新买的房子有186平方米,首付19万元,又花费9.5万元请装修工进行简易装修。这笔资金,他用A公司送来的钱顶了上去。此后,冯建安又用A公司的钱支付了10个月的按揭,总计5万余元。后因种种原因,房子被转让。
           病急乱投医,被骗20万
  2004年5月,冯建安在住院期间通过别人介绍,认识了一位姓戴的人,对方自称有办法找到可以根除肝部遗传病的人。冯建安迫切想要康复,便请戴某指点迷津。
  戴某随即把自己的老婆王某喊了过来。王某染了一头黄发,她进屋后装模作样地联系了一位来自安徽芜湖的黄大师,并告诉冯建安:“黄大师是卫生部、公安部、科技部等五大部委联合办的气功疗法研究所专家,可以抽出时间来南京治病。”
  几天后,信以为真的冯建安应戴某和王某之约,来到南京市湖南路马台街附近的一个小区里,见到了“神奇人物”黄大师。黄大师检查了冯建安的病情后,自信地说:“可以治疗,但至少需要100万元。”听到需要这么多钱,冯建安有些不满意,称自己身上已经没有钱了。双方讨价还价,最终以50万元的治疗费用成交,分三次支付,第一疗程10万元,第二第三疗程都是20万元。当时,冯建安付了10万元,马上开始第一疗程的治病。之后他又付了20万元,进行第二疗程。可黄大师并没有让冯建安的身体有所好转,2005年春节,他再度出现了肝昏迷,经过近4天的抢救才苏醒过来。
  而支付给黄大师的30万元“看病费”用的也是A公司的钱。2005年3月份,果断决定进行换肝的冯建安手术基本顺利。一出院,他便向南京市湖南路派出所报案,民警根据冯建安的陈述,找到了王某,对方承认欺骗了冯建安,还了10万元后,称无力偿还剩余的钱。直到案发,冯建安被骗的20万元依然没有追回。
  除了看病,买房、装修、还贷之外,冯建安还利用A公司的资金购买轿车,偿还私人债务,进行数额巨大的日常花销。陆陆续续,冯建安总计提取了A公司近118万元人民币。
            小算盘,接连开具假发票
  公司财务上突然出现巨大缺口,如何交代呢?事实上,冯建安心里早有安排。2004年6月,他安排公司人员前往常州,称已经和那边的于某某联系妥当,对方会开具一张购买80多万元树苗种子的发票。
  被差遣的人听冯建安这么说,联想到实际进入到农业基地的树苗种子只有10多万元,便知道冯建安想要通过虚开发票吃黑外商的资金。随即劝阻:“海门的树苗种子没有这么多,开这么大金额发票要出事的。”冯建安不以为然地回答:“你到常州去办一下,有事我负责。”很快,一张内容为A公司向常州某绿化公司购买种子的865900元发票送到了冯建安手上。2004年7月上旬,冯建安又使用同样方法派人虚开了一张397563的假发票。
            遮掩,召集员工做假账
  2004年7月中旬的一天,冯建安回到了海门的A公司,先前受其调遣的人估摸着他回来做假账。果不其然,冯建安把执行总经理、财务会计、验收员以及一个并非A公司的会计叫到了办公室。大家看到冯建安的办公桌上铺满了他带来的发票以及与发票额相等的《材料购进结算单》、《领料单》。
  这时,冯建安笑着让大家在发票和单子上签字。员工们知道总经理要在账上虚报巨额资金,冲平2、3月份取走的巨额现金,因此没有表态。执行经理胡民将冯建安拉到一边,说:“这么大的数额不能弄的,今后查出来怎么办?”冯建安回答:“票也开来了,会计已叫来了,单子也填好了,只要你签一下字,查出来一切由我负责。”原本就十分同情冯建安遭遇的胡民,听到总经理这么说,便不再说什么签了字。于是,下面的人各自依次在发票或单子上签了字,公司的1179899.26元就这样被冯建安纳入自己囊中。
  事后大家才知道,不认识的会计是冯建安专门找来做假账的人。
             7年牢狱,一失足成千古恨
  纸包不住火,今年2月底,海门市公安局经侦大队收到南京市鼓楼区检察院(2007)举转字第29号转办函及所附的海门A公司总经理冯建安有经济问题的线索材料后,于3月5日决定受理。随即,侦查人员奔赴常州、南京等地有关单位、人员处调查取证。经对材料进行审查,海门市公安局于2008年3月12日决定对冯建安侵占职务一案立案侦查。
  法律面前,冯建安如实交代了所有事实,并偿还了部分赃款。为惩罚犯罪,保护公司的财产所有权不受侵犯,依照刑法相关条款,江苏省海门市人民法院判决冯建安犯职务侵占罪,判处有期徒刑7年,并没收财产30万元。被告人胡民犯职务侵占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缓刑五年 ,并处没收财产十万元。与此同时,继续追缴赃款,发还被害单位。被囚禁起来的冯建安想起了六祖禅宗的典故:不是风动,也不是幡动,而是心在动。心不动,风也不动,幡也不扬。归根结底,是个人思想深处的问题。在他亲笔书写的交代书中,冯建安为自己的错误对海门市投资环境造成的消极影响,对A公司员工、家人的伤害表示深刻道歉。他写道:“不管做什么事情,都不能用侥幸心理,我以为自己有能力在将来赢利,多少就能扭转局面。”可惜了!其实即使他能“扭转局面”,也“扭”不转犯罪的事实啊!            法官点评:
  冯建安身为A公司的总经理应当恪守对公司忠诚的原则,按照公司章程规定履行管理公司事务的职责。然而冯建安却利用自己职务上的便利,公司作为自己的“提款机”,采用虚开的相关票据入帐的方式,侵吞公司资金1179899.26元。根据法律规定,冯建安的行为已构成职务侵占罪,且侵占数额巨大,依法应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虽然执行经理胡民没有实际侵占到公司资金,但其作为A公司执行总经理,明知冯建安侵占公司资金而予以协助、配合,犯罪故意显而易见,其行为符合职务侵占罪构成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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