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艺花园

2014-3-5 17:21:24 [db:作者] 法尊 发布者 01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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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法院网讯(张博) 因《蝉蜕的翅膀》一书多处用了自己的作品,《鸭绿江》文学月刊社主编刘元举将《中国青年报》社编委张建伟告上了法庭。9月17日,北京第二中级法院一审判决张建伟停止侵权行为,公开向刘元举赔礼道歉,并赔偿经济损失人民币3600元,及案件诉讼费等7981元。
  1996年1月,春风文艺出版社出版发行了刘元举创作的《西部生命》一书。该书是刘元举两次考察中国西部后创作的散文集。1999年4月,张建伟接受中共中央宣传部、团中央、中国青年出版社等单位指派,随采访团赴柴达木油田采访青海石油管理局工程师秦文贵,并根据秦文贵的先进事迹创作了《蝉蜕的翅膀》一书。1999年5月,该书由中国青年出版社出版发行,并于2001年3月在《青海石油报》上进行了连载。
  经对比,《蝉蜕的翅膀》一书多处使用了与《西部生命》相同或相似的文字,其内容包括刘元举通过采访获知的故事、对中国西部景象的描绘,并且该书中多处把刘元举对中国西部独特的感悟和思索移植到了书中主人公秦文贵的身上。另外,《蝉蜕的翅膀》一书中还引用了《西部生命》中6段文字,共计1000余字,没有指明作者姓名及作品名称。
  刘元举遂以侵犯著作权为由,将张建伟告上法院,请求法院判令张建伟立即停止侵害,并赔偿经济损失8万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刘元举对自己创作的《西部生命》一书享有著作权,受著作权法保护。被告张建伟在其撰写的《蝉蜕的翅膀》一书中未经许可使用了与刘元举作品中内容相同或相似的文字,其行为已构成侵权,依法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具体的赔偿数额,法院将依据张建伟使用刘元举作品的字数,结合《蝉蜕的翅膀》一书发行的情况及该书在《青海石油报》连载的情况,依法予以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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