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用现代经济学的基本原理和分析方法研究、探讨有关法律制度问题是20世纪以来西方经济学界、法学界共同重点关注的一个新兴领域。西方学者们用各种名称来指代这一迅速发展的交叉学科:法律—经济学(Law—Economics)、法经济学(The Economics of The Law)、法律的经济学分析(Economic Analysis of Law)、法律的经济方法(Economic Approach to Law)、经济分析法学(Jurisprudence of Economic)、法律经济学(Legal Economic)、经济法理学(Economic Jurisprudence)等。在国际学术界,学者们现已统一称呼其为“Law and Economics”。对于“Law and Economics”的对应中文译名,笔者认为,可译为“法和经济学”或“法与经济学”为妥。由于其是一门新兴交叉学科,从法学角度来说,可译为“经济分析法学”;从经济学角度来讲,可译为“法经济学”;从其他学科的角度来看,可译为“法和经济学” 或“法与经济学”。为了行文指代的统一,以下本论文将以“法和经济学”这一名称称呼这一交叉学科。 “法和经济学”于1961年产生于美国,其诞生标志为[美]罗纳德·哈里·科斯(Ronald·H·Coase)的《社会成本问题》,[美]贵多·卡拉布雷西(Guido Calabresi)的《关于风险分配与侵权法的一些思考》和[美]阿曼·A·阿尔钦(Amen·A·Alchian)的《财产权经济学》等三篇惊世之作。该理论一问世便引起了西方各国学术界的极大关注,不久便迅速传播到世界各地,形成了至今方兴未艾的国际“法和经济学运动”(“ Law and Economics Movement”)。 中国大陆的学术研究在不同的学科领域,发生、发展极为不平衡。与中国大陆的文学、史学和哲学等诸多历史悠久的传统学科的学术研究相比,中国大陆学术界对“法和经济学”的研究起步则要晚得多。中国大陆经济学界、法学界对“法和经济学”研究不仅滞后于美洲、欧亚大陆等诸国,而且滞后于中国大陆其他学科的学术研究。 从中国传统的历史文化来说,“德主刑辅”、“重农抑商”等传统且保守的主流思想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中国大陆学者们去更多关注和思考法律与经济、法学与经济学之间的互动关系。 总之,一切封闭了中国大陆学者的“学术想象空间”,扼杀了中国大陆学者的“学术想象力”,其中也包括对“法和经济学”的创造与挖掘。因此, “法和经济学运动” 在西方各国大行其道、蓬勃发展的20多年期间,在20世纪80年代以前,“法和经济学”的学术研究在中国大陆是一块无人开垦的蛮荒之地。 但是,历史前进的步伐终将是无法阻挡的。紧紧关合着的 “学术潘多拉魔盒”总有一天命中注定要被学者无意“打开”,孤独且肥沃的“学术草原”总有一天要被“真的猛士”突然“进入”,创新思想的火花终将在某一时刻瞬间迸发,且星星之火必将熊熊燎原,其一发而不可估量。“法和经济学”学科在中国大陆的兴起,有其特定的历史社会背景。 从学术研究的起步来看,中国大陆对“法和经济学”的研究肇始于法学界。 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吕世伦通过几十年整理国内外资料,从中了解到“法和经济学”有关情况,并在1978年在给中国人民大学法学研究生开设“西方法学思想”课中开始讲授该学科。非常可惜的是,当时他在报刊杂志上未发表有关“法和经济学”的只言片语,使该学科无法为人所知也不能影响学界。 从笔者拥有的并不十分齐全的相关文献资料初步来看,改革开放以前,中国大陆不存在真正意义上的“法和经济学”研究。改革开放后的一段时期,在中国大陆经济学研究中,西方近现代经济学说、学派类书籍里只提到了西方制度学派、西方新制度经济学派,而有关“法和经济学”的内容却只字未提。指引“法和经济学运动”的“天才三剑客”——科斯(Ronald·H·Coase)教授被中国大陆经济学界视作“新制度经济学”的开山之祖,阿尔钦(Amen·A·Alchian)教授只被中国大陆权威教科书定义为“产权经济学”的奠基之人,而卡拉布雷西(Guido Calabresi)教授却被中国大陆法学界介绍为前耶鲁大学法学院院长、美国现代“侵权法学”的创立之师。 据笔者初步考证认为:中国大陆第一篇公开出版发表的“法和经济学”文章是重庆市西南政法学院种明钊发表于西南政法学院学报——《法学季刊》1983年第2期的《马克思主义法的理论基础与法经济学的建立》一文。《马克思主义法的理论基础与法经济学的建立》一文主要提出用马克思主义的经济学原理为指导来研究、分析法学,建立一门“法经济学”学科。随后,西南政法学院种明钊、顾培东发表了《西方法经济学评介》一文于《法学季刊》1985年第1期,在文中介绍了在西方国家的“法和经济学”这一学科的发展。西南政法学院顾培东在《外国法学研究》1985年第2期上发表了《西方法律经济方法》一文。 1985年春,吉林大学法律系张文显从美国进修回国后,先后4次给吉林大学法律系研究生和本科生高年级开设《当代西方法哲学》,并还以同样的名称主持了暑期讲座。在这些教学过程中张文显教授以“经济分析法学”为其中一个专题,向学生们系统介绍了美国的“法和经济学”的开创者——库塞的理论。 1983年法学硕士研究生张乃根于上海复旦大学法律系读法制史专业西方法律思想方向的时开始接触到了“法和经济学”,1986年毕业留校应约开始翻译波斯纳(Richard·A·Posner)的《法律的经济分析》。 1986年北京市中国社会科学院的法理学硕士研究生生蒋兆康也开始接触和研究“法和经济学”,并逐步开始翻译波斯纳的《法律的经济分析》。 从此,中国大陆学界开始逐步对“法和经济学”有所了解,大陆的“法和经济学运动”拉开了序幕。 可见,中国大陆学者对“法和经济学”的学术研究始于80年代初期,到80年代中期有译著出版,到90年代初期才有专著出版,。据作者初步调查统计,到2004年底前已出版的有关“法和经济学”研究的专著、译著共78部。而在1993年底之前,只出版了2本专著、2本译著。 从1994年到2004年底,在10年间中国大陆共出版了95本有关“法和经济学”研究的专著和译著(详见表1)。而到了2005年,更是著述不断,一大批世界经典译著由北京大学出版社推出。
本文献给那些为中国大陆“法和经济学”进入“全球化”而努力的人们! 本文是笔者长期研究课题《全球“法和经济学运动” 研究和比较——迷失还是迷思?》之子课题“亚洲篇”之“中国章”——《中国“法和经济学运动”研究——个性还是共性?》部分内容的节略版。搜集资料与写作历时10年多,笔者在此万分感谢中国大陆、台湾、香港以及海外的科研院所的诸位长辈、老师、同学和朋友对我的无私的关爱、帮助和鼓励!特别是尊敬的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吕世伦教授和西南政法大学种明钊教授两位老先生不顾疲劳,欣然接受本文笔者夜晚的长途电话长时间采访!本文限于字数要求,省略和压缩了大量的数据、引证和论述,另文将详细阐述!敬请各位前辈、专家、学者指正,本文的一切谬误与责任由笔者承担!版权所有,引者自重,违者必究! 注释: 该三篇论文的出处为: Alchian,A.A.(1961),“Some Economics of Property Rights”,Santa Monica:Rand Co,Rand Paper,1961:2316. Calabresi,G.(1961),“Some Thoughts on Risk Distribution and the Law of Torts”,Yale Law Journal,1961:449-553. Coase,R.H.(1960),“The Problem of Social Cost”,Journal of Law & Economics, 1960 , 3:1-44. 《法和经济学杂志》(《Journal of Law and Economics》)1960年第3期实际出版于1961年,该内容详见易宪容著:《科斯评传》,山西经济出版社,1998年12月版,第26页。 “法和经济学运动” (“ Law and Economics Movement”)一词最早由20世纪70年代最杰出的美国法和经济学家、芝加哥大学法学院理查德·A·波斯纳(Richard·A·Posner)教授在其论文《法和经济学运动》(发表于American Economic Review Papers and Proceedings,77(2),May 1987,pp.1-13)中首先提出。此后,世界各国学术界统一用“法和经济学运动”来指称专门从事“法和经济学”学术研究的群体行为和思潮,故本论文也采用此名称。 有关这方面的详细分析,见吴锦宇:《略述“法和经济学运动”在中国大陆的发展(1983——2003)》,载于黄少安主编:《制度经济学研究》(第二辑),经济科学出版社,2003年11月版。 内容详见于有关中国通史、中国文化史、中国法律史等学术研究著述中中的相关内容,笔者不在此赘述。 同脚注3。 该内容由本文笔者通过电话采访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吕世伦教授后,依据本文笔者的记忆而撰写,或有误。据吕世伦教授说,他看到的是日本的有关资料,并未称其为“法和经济学”,而称为“经济分析法学”,做两节课时的讲授,但是当时的备课笔记现在因搬家等情况早已丢失。 现改名为“西南政法大学”。 现改名为《现代法学》。 该文被1983年5月的中国人民大学报刊复印资料《法律》全文转载。 有关这方面的详细分析,见吴锦宇:《中国大陆“法和经济学”的第一次勃兴》,载于江平主编:《比较法在中国》(2004年·上卷),法律出版社,2004年8月版。 有关对顾培东的详细分析,详见吴锦宇:《中国大陆“法和经济学运动”研究—一个大陆法系转轨国家的实践案例》,未刊稿。 现中国大陆学界统一译为“科斯”。 详见张文显著:《当代西方法哲学》,吉林大学出版社,1987年7月版,“序”的第2页第2段。1983年8月至1985年春张文显在美国哥伦比亚大学法学院研修西方法理学、法哲学。后张文显在其文:《战后西方法哲学的发展和一般特征》,《法学研究》,1987年第3期中介绍了“经济分析法学”;《经济分析法学》,《百科知识》,1988年第6期一文;其著:《当代西方法哲学》,吉林大学出版社,1987年7月版一书中介绍了“经济分析法学”;其著:《当代西方法学思潮》,辽宁人民出版社,1989年版一书中介绍了“经济分析法学”。 后因故该书的翻译本出版夭折,详见张乃根著:《法经济学》,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3年10月版,365页“跋”。 详见[美]理查得·A·波斯纳著,蒋兆康译,林毅夫校:《法律的经济分析》,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7年6月版,下册1035页的“译后记”;以及[美]杰弗里·L·哈里森(Jeffrey·L·Harrison)著:《法与经济学》(第2版),法律出版社,2004年3月版,“前言”第2页。 据作者初步考证认为: 1)、中国大陆第一本公开出版“法和经济学”的译著是[英]J.M.奥利弗(J·M·Oliver)著、张嵛青译、欧阳青校:《法律和经济》,武汉大学出版社,1986年4月版,英文1979年版; 2)、中国大陆第一本公开出版“法和经济学”的专著是顾培东著:《社会冲突与诉讼机制----诉讼程序的法哲学研究》,四川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五章“诉讼成本与诉讼效益”。或有误。 该论文、译文总数统计不包括产权的经济分析方面。或有误。 例如,2005年6月底在韩国汉城举办了亚洲“法和经济学”协会成立大会暨第一届研讨会,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李振宇、浙江大学经济学院吴晓露以及野马等论文入选;2005年在广州市中山大学法学院举办中美“法和经济学”研讨会;2006年3月中旬在上海市复旦大学举办“法和经济学”国际研讨会,笔者也投稿并参加,其他略。 主要有: 1)、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的《美国法律文库》中的部分“法和经济学”译著; 2)、朱苏力主持翻译的《波斯纳文丛》12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出版,其中一小部分是“法和经济学”书籍; 3)、法律出版社的《法律经济学丛书》; 4)、毕竞悦、贺维彤策划负责的《法与经济学译丛》9本,北京大学出版社出版,等。 或有误。 据作者初步搜集到的部分博士论文题目主要有: 1)、彭汉英,1997年中国人民大学法学博士论文《财产法的经济分析》; 2)、佟琼,1998年北方交通大学(现改名为北京交通大学)经济学博士论文《运输法理论与经济分析》; 3)、王成, 2000年北京大学法学博士学位论文《侵权损害赔偿的经济分析》; 4)、魏建, 2001年西北大学经济学博士学位论文《当代西方法经济学分析范式研究》; 5)、张建伟,2001年上海财经大学经济学博士学位论文《法律经济学的现实主义文本——兼论中俄法律改革与秩序的治理》; 6)、李玉峰,2001年南开大学经济学博士学位论文《中国土地财产制度的法经济学研究》; 7)、王小卫,2002年复旦大学经济学博士学位论文《宪政经济学:探索市场经济的游戏规则》; 8)、宋晓燕,2002年武汉大学法学博士学位论文《证券法律制度的经济分析》; 10)、马永平,2002年南京农业大学管理学博士学位论文《土地权利与登记制度选择》; 11)、应飞虎,2002年西南政法大学法学博士学位论文《信息失灵的制度克服研究》; 12)、冯玉军,2003年中国人民大学法学博士学位论文《法经济学范式研究》; 13)、于宁,2003年吉林大学法学博士论文《知识产权制度的分析与反思》; 14)、梁文永,2004年华南农业大学管理学博士论文《辩诉交易的制度逻辑——基于法经济学的研究范式》; 15)、贾敬华, 2004年中国人民大学法学博士论文《不完备合同的经济分析——论经济分析法学的理论模式》; 16)、黄立君,2004年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博士论文《法经济学发展历史概论:斯密、马克思、康芒斯及波斯纳的比较研究》; 17)、沈满洪,2004年浙江大学经济学博士论文《水权交易制度研究—中国的案例分析》; 18)、栾天虹,2005年浙江大学经济学博士论文《投资者法律保护的理论与实证研究》; 19)、吴晓露,2005年浙江大学经济学博士论文《产品责任的经济分析》等。 其他还有浙江大学2003年谢瑞平;2004年胡敏;2005年博绍文、刘晓东等经济学博士。或有误。 至于硕士论文以“法和经济学”内容为选题对象更是比较多,题目略。 同脚注3。 同脚注3。 同脚注3。 其体系内容详见《美国最新学科分类体系》,《经济研究资料》,2002年第2期;以及台湾“经济学学门规划专题研究座谈会会议记录”资料以及其附录二——《经济学学门分类代码》(新版)。 有关台湾“法和经济学”发展的内容详见吴锦宇:《中国台湾地区“法和经济学”研究状况论略》,《原法》,中国检察出版社,2006年版。 1949年以前在上海的东吴大学比较法学院,是当时中国唯一一所一直坚持从事英美法系以及比较法学的教学研究的法学院,被称为“北朝阳(法官),南东吴(律师)”。 它们分别是: 1)、浙江大学法与经济学研究中心网站,由浙江大学经济学院主办,史晋川教授负责; 2)、飞虎法律视点网站,由深圳大学法学院应飞虎教授个人主办。 参考文献(简要): Alchian,A.A.(1961),“Some Economics of Property Rights”,Santa Monica:Rand Co,Rand Paper,1961:2316. Calabresi,G.(1961),“Some Thoughts on Risk Distribution and the Law of Torts”,Yale Law Journal,1961:449-553. Coase,R.H.(1960),“The Problem of Social Cost”,Journal of Law & Economics, 1960 , 3:1-44. 顾培东:《西方法经济学评介》,《法学季刊》,1985年第1期。 顾培东:《外国法学研究》,《西方法律经济方法》,1985年第2期。 顾培东著:《社会冲突与诉讼机制----诉讼程序的法哲学研究》,四川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法律出版社,2004年第2版。 [美]杰弗里·L·哈里森(Jeffrey·L·Harrison)著:《法与经济学》(第2版),法律出版社。 《美国最新学科分类体系》,《经济研究资料》,2002年第2期。 [英]J.M.奥利弗著、张嵛青译、欧阳青校:《法律和经济》,武汉大学出版社,1986年版。 [美]理查得·A·波斯纳著,蒋兆康译,林毅夫校:《法律的经济分析》(上、下),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7年版。 吴锦宇:《略论国际“法和经济学运动”在中国大陆的演进(1983——2002)》,复旦大学经济学院世界经济系2003年“世界经济”专业经济学硕士论文。 吴锦宇:《略述“法和经济学运动”在中国大陆的发展(1983——2003)》,载于黄少安主编:《制度经济学研究》(第二辑),经济科学出版社,2003年版。 吴锦宇:《中国大陆“法和经济学”的第一次勃兴》,载于江平主编:《比较法在中国》(2004年·上卷),法律出版社,2004年版。 吴锦宇:《“经济学帝国主义”园中的奇葩——简评〈经济学与法律——从波斯纳到后现代主义〉》,北京《检察日报》,2005年11月26日。 吴锦宇:《法律经济学可以被大陆法系移植吗?----读〈比较法律经济学〉》,北京《法制早报》,2006年10月23日。 吴锦宇:《中国台湾地区“法和经济学”研究状况论略》,《原法》,中国检察出版社,2006年版。 吴锦宇:《欧洲“法和经济学运动”简述(节选)》,2006年湖北省第2届法经济学研讨会,未刊稿。 易宪容著:《科斯评传》,山西经济出版社,1998年版。 张乃根著:《法经济学》,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3年10月版。 张文显著:《当代西方法哲学》,吉林大学出版社,1987年版。 张文显:《战后西方法哲学的发展和一般特征》,《法学研究》,1987年第3期。 张文显:《经济分析法学》,《百科知识》,1988年第6期。 张文显著:《当代西方法学思潮》,辽宁人民出版社,1989年版。 种明钊:《马克思主义法的理论基础与法经济学的建立》,《法学季刊》,1983年第2期。 出处:无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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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锦宇
运用现代经济学的基本原理和分析方法研究、探讨有关法律制度问题是20世纪以来西方经济学界、法学界共同重点关注的一个新兴领域。西方学者们用各种名称来指代这一迅速发展的交叉学科:法律—经济学(Law—Economics)、法经济学(The Economics of The Law)、法律的经济学分析(Economic Analysis of Law)、法律的经济方法(Economic Approach to Law)、经济分析法学(Jurisprudence of Economic)、法律经济学(Legal Economic)、经济法理学(Economic Jurisprudence)等。在国际学术界,学者们现已统一称呼其为“Law and Economics”。对于“Law and Economics”的对应中文译名,笔者认为,可译为“法和经济学”或“法与经济学”为妥。由于其是一门新兴交叉学科,从法学角度来说,可译为“经济分析法学”;从经济学角度来讲,可译为“法经济学”;从其他学科的角度来看,可译为“法和经济学” 或“法与经济学”。为了行文指代的统一,以下本论文将以“法和经济学”这一名称称呼这一交叉学科。
“法和经济学”于1961年产生于美国,其诞生标志为[美]罗纳德·哈里·科斯(Ronald·H·Coase)的《社会成本问题》,[美]贵多·卡拉布雷西(Guido Calabresi)的《关于风险分配与侵权法的一些思考》和[美]阿曼·A·阿尔钦(Amen·A·Alchian)的《财产权经济学》等三篇惊世之作。该理论一问世便引起了西方各国学术界的极大关注,不久便迅速传播到世界各地,形成了至今方兴未艾的国际“法和经济学运动”(“ Law and Economics Movement”)。
中国大陆的学术研究在不同的学科领域,发生、发展极为不平衡。与中国大陆的文学、史学和哲学等诸多历史悠久的传统学科的学术研究相比,中国大陆学术界对“法和经济学”的研究起步则要晚得多。中国大陆经济学界、法学界对“法和经济学”研究不仅滞后于美洲、欧亚大陆等诸国,而且滞后于中国大陆其他学科的学术研究。
从中国传统的历史文化来说,“德主刑辅”、“重农抑商”等传统且保守的主流思想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中国大陆学者们去更多关注和思考法律与经济、法学与经济学之间的互动关系。
总之,一切封闭了中国大陆学者的“学术想象空间”,扼杀了中国大陆学者的“学术想象力”,其中也包括对“法和经济学”的创造与挖掘。因此, “法和经济学运动” 在西方各国大行其道、蓬勃发展的20多年期间,在20世纪80年代以前,“法和经济学”的学术研究在中国大陆是一块无人开垦的蛮荒之地。
但是,历史前进的步伐终将是无法阻挡的。紧紧关合着的 “学术潘多拉魔盒”总有一天命中注定要被学者无意“打开”,孤独且肥沃的“学术草原”总有一天要被“真的猛士”突然“进入”,创新思想的火花终将在某一时刻瞬间迸发,且星星之火必将熊熊燎原,其一发而不可估量。“法和经济学”学科在中国大陆的兴起,有其特定的历史社会背景。
从学术研究的起步来看,中国大陆对“法和经济学”的研究肇始于法学界。
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吕世伦通过几十年整理国内外资料,从中了解到“法和经济学”有关情况,并在1978年在给中国人民大学法学研究生开设“西方法学思想”课中开始讲授该学科。非常可惜的是,当时他在报刊杂志上未发表有关“法和经济学”的只言片语,使该学科无法为人所知也不能影响学界。
从笔者拥有的并不十分齐全的相关文献资料初步来看,改革开放以前,中国大陆不存在真正意义上的“法和经济学”研究。改革开放后的一段时期,在中国大陆经济学研究中,西方近现代经济学说、学派类书籍里只提到了西方制度学派、西方新制度经济学派,而有关“法和经济学”的内容却只字未提。指引“法和经济学运动”的“天才三剑客”——科斯(Ronald·H·Coase)教授被中国大陆经济学界视作“新制度经济学”的开山之祖,阿尔钦(Amen·A·Alchian)教授只被中国大陆权威教科书定义为“产权经济学”的奠基之人,而卡拉布雷西(Guido Calabresi)教授却被中国大陆法学界介绍为前耶鲁大学法学院院长、美国现代“侵权法学”的创立之师。
据笔者初步考证认为:中国大陆第一篇公开出版发表的“法和经济学”文章是重庆市西南政法学院种明钊发表于西南政法学院学报——《法学季刊》1983年第2期的《马克思主义法的理论基础与法经济学的建立》一文。《马克思主义法的理论基础与法经济学的建立》一文主要提出用马克思主义的经济学原理为指导来研究、分析法学,建立一门“法经济学”学科。随后,西南政法学院种明钊、顾培东发表了《西方法经济学评介》一文于《法学季刊》1985年第1期,在文中介绍了在西方国家的“法和经济学”这一学科的发展。西南政法学院顾培东在《外国法学研究》1985年第2期上发表了《西方法律经济方法》一文。
1985年春,吉林大学法律系张文显从美国进修回国后,先后4次给吉林大学法律系研究生和本科生高年级开设《当代西方法哲学》,并还以同样的名称主持了暑期讲座。在这些教学过程中张文显教授以“经济分析法学”为其中一个专题,向学生们系统介绍了美国的“法和经济学”的开创者——库塞的理论。
1983年法学硕士研究生张乃根于上海复旦大学法律系读法制史专业西方法律思想方向的时开始接触到了“法和经济学”,1986年毕业留校应约开始翻译波斯纳(Richard·A·Posner)的《法律的经济分析》。
1986年北京市中国社会科学院的法理学硕士研究生生蒋兆康也开始接触和研究“法和经济学”,并逐步开始翻译波斯纳的《法律的经济分析》。
从此,中国大陆学界开始逐步对“法和经济学”有所了解,大陆的“法和经济学运动”拉开了序幕。
可见,中国大陆学者对“法和经济学”的学术研究始于80年代初期,到80年代中期有译著出版,到90年代初期才有专著出版,。据作者初步调查统计,到2004年底前已出版的有关“法和经济学”研究的专著、译著共78部。而在1993年底之前,只出版了2本专著、2本译著。
从1994年到2004年底,在10年间中国大陆共出版了95本有关“法和经济学”研究的专著和译著(详见表1)。而到了2005年,更是著述不断,一大批世界经典译著由北京大学出版社推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