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艺花园

2014-3-5 17:21:45 [db:作者] 法尊 发布者 0239

马上注册,获得更多功能使用权限。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立即注册

x
  中国法院网讯(范静) 在未获得医生执业资格的情况下,擅自开设诊所行医,致使一新生儿不幸夭亡。日前,该名无资“游医”朱玲被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以非法行医罪判处了有期徒刑1年半。
  2007年11月,被告人朱玲在海淀区土井东街租用一间房屋私自开设诊所,在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情况下,擅自从事医疗活动。
  2008年4月10日22时许,被告人朱玲为被害人黄女士接生,至4月11日4时许,胎儿未能娩出。后被告人朱玲对黄女士进行阴部侧切,使胎儿头部娩出,但胎儿身体无法娩出。后被告人朱玲让其朋友将黄女士送至上地医院,经诊断,黄女士的胎儿已经死亡。经鉴定,该婴儿系窒息死亡。
  2008年4月29日,被告人朱玲被抓获。案发后,被告人朱玲与被害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已赔偿被害人人民币3.1万元,得到了被害人的谅解。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朱玲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而擅自从事医疗活动,造成被害人腹内胎儿窒息死亡,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非法行医罪。鉴于被告人朱玲认罪态度较好,已经赔偿被害人的经济损失,获得被害人的谅解,法院对其酌予从轻处罚。最后,法院以非法行医罪判处被告人朱玲有期徒刑1年6个月,罚金人民币3000元。
  宣判后,被告人未明确表示是否上诉。
240331
分享至 : QQ空间
0 人收藏
发新帖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