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艺花园

2014-3-5 17:21:50 [db:作者] 法尊 发布者 01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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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南省国营龙江农场一8岁男童因低压电线外绝缘体破损漏电,不幸触电死亡,他的双亲执意要上公堂走一遭。经过一审二审,近日这对夫妇获得3万余元的赔偿。
  2002年10月8日上午,8岁的添添(化名)在国营龙江农场龙头村的一根低压电路线杆附近玩耍,一不小心撞上了该电杆地拉线发生触电,当场丧命。经查,导致该电杆地拉线带电,是因为电杆上架设的火线过江线的外绝缘体破损,最后导致漏电。
  这段“肇事”的照明电路是龙江农场为了改善农村照明用电问题为该村架设照明线路,产权属于龙江农场。尽管事发后双方有过协商,但添添的父母还是将国营龙江农场告上法庭,索赔7万余元。
  白沙法院一审认定,添添触电身亡后,龙江农场和其母亲签订了一份补偿协议,对添添的死作为一次性补偿人民币30000元。之后,龙江农场依约给了补偿金外加丧葬费1500元。法院经过审理认为,公民依法享有生命健康权,侵害公民身体造成伤害或者死亡的,应依法承担责任。由于国营龙江农场对其所有的龙头村低压线路存在管理不善,致使该线路漏电而导致小孩触电身亡,对此被告应负补偿责任。因此,法院对添添父母提出再加赔偿7万余元的诉讼请求予以驳回。
  对一审判决不服,添添的父母上诉至海南省中级人民法院。近日,在中院法官的调解下双方达成协议,被告对死者家属赔偿37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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