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艺花园

2014-3-5 17:22:01 [db:作者] 法尊 发布者 0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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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法院网讯(芦萍 和忠 郭艳) 廖某、罗某看到电视上播放的诈骗案例后,深受“启发”,遂依照电视上犯罪分子的作案手段,对多名老年妇女实施诈骗。10月27日,河南省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分别判处廖某、罗某管制两年,并各处罚金。
  2007年12月,40多岁的廖某和罗某二人预谋以办理低保为名对老年妇女进行诈骗。他们先是在市区一些家属院门口物色戴有黄金首饰的老妇作为诈骗对象,在找到诈骗目标后,先由廖某前去以请老妇帮其缝衣服为由开始搭讪,与老妇说一会儿话后,廖某便主动说要替她办理低保,同时拨通冒充民政局长罗某的电话,罗某便在电话中称在外办事,一会刚好路过老妇所在的家属院,他要当面询问老妇情况。廖某便以戴有金首饰不符合低保条件为由,要老妇将首饰取下,在他拿纸替老妇包黄金首饰时,趁机掉包将包有石子的纸装到老妇衣袋中,再找理由借机脱身。利用此手段,在2007年12月至2008年3月期间,廖某、罗某二人联手对四名老年妇女进行诈骗,共诈骗黄金耳环三副、黄金戒指5枚,价值6390元。
  案发后,廖某、罗某说他们是看到电视上报道过此类诈骗案件,受到“启发”,跟电视上的犯罪分子学的。而之所以将诈骗目标定为老年妇女是因为老年妇女更易欺骗。
  法院经审理认为,罗某、廖某多次诈骗公民财物,数额较大,二被告人的行为已构成诈骗罪;鉴于二被告人的认罪态度较好,故从轻做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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