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立即注册
找回密码
快捷导航
请
登录
后使用快捷导航
没有帐号?
立即注册
专题
专题
法规树
法条
案例
裁判
文书
法文
本版
全局
用户
法律专题
法律资讯
法律数据
法律实务
法律资源
法律社区
婚姻
合同
刑事
法规树
个人法律风险
企业法律风险
法律要闻
热点案件
立法动态
法律时评
法律法规
部委规章
司法解释
地方规定
地方司法
裁判文书
法学理论
实务文章
业务指引
解读释义
案例分析
法律文书
法律风险
法学教程
法律工具
考试资料
疑难研究
法律群组
律师
律师
综合型
精专型
特色型
律团
律团
综合型
精专型
特色型
律所
律所
综合所
特色所
精专所
工作者
工作者
综合型
精专型
特色型
服务所
服务所
综合型
精专型
特色型
专业人士
专业人士
综合型
精专型
特色型
专业团队
专业团队
特色型
精专型
综合型
专业机构
专业机构
综合型
精专型
特色型
辅助机构
辅助机构
鉴定
评估
税务
会计
版块
›
法律资讯
›
法律要闻
›
查看内容
发新帖
专题
经四总部批准 新修订《士官管理规定》发布施行
2014-3-6 13:23:03
[db:作者]
法尊
编辑地区
×
编辑地区
地区:
请选择
安徽省
北京市
福建省
甘肃省
广东省
广西壮族自治区
贵州省
海南省
河北省
河南省
黑龙江省
湖北省
湖南省
吉林省
江苏省
江西省
辽宁省
内蒙古自治区
宁夏回族自治区
青海省
山东省
山西省
陕西省
上海市
四川省
天津市
西藏自治区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云南省
浙江省
重庆市
|
只看该作者
|
倒序浏览
|
阅读模式
发布者
电梯直达
0
415
马上注册,获得更多功能使用权限。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
立即注册
x
经总参谋部、总政治部、总后勤部、总装备部批准,新修订的《中国人民解放军士官管理规定》(以下简称《士官管理规定》)日前发布,7月1日正式施行。
《士官管理规定》是规范士官队伍建设的总章程,是做好士官服役管理工作的基本依据。《士官管理规定》自2001年1月20日发布施行以来,对加强士官队伍建设、提高士官管理的法制化水平发挥了重要作用。随着军队建设环境的深刻变化和士官制度改革的进一步深化,对士官队伍建设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亟需对原规定进行修订完善。
新修订的《士官管理规定》认真贯彻胡主席关于国防和军队建设的一系列重要论述,继承发扬了我军士官服役管理的优良传统,充分吸纳了全军部队的成功经验和有益做法,使士官队伍建设的制度规定更加适应新的形势任务要求,对于进一步提高士官队伍建设的法制化、规范化水平,巩固和提高部队战斗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新修订的《士官管理规定》依据《现役士兵服役条例》和《深化士官制度改革方案》,着眼适应新时期士官队伍建设的新情况新要求,对士官的编配使用、选拔培养、教育管理、待遇保障、退出现役等制度作了修订完善,明确了士官队伍的定位和分类,进一步细化了士官配备使用规定,对士官的选取和军衔晋升作了具体规范,健全了士官培训和考评制度,对士官的日常管理和待遇保障作了新的补充,完善了士官教育、退役和奖惩等方面的规定。新修订的《士官管理规定》,内容更加系统完善,制度更为科学规范,使士官服役管理的方方面面都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有利于推动士官队伍建设又好又快发展。
为推动士官队伍建设科学发展提供制度保证
-《中国新闻报》评论员
经四总部批准,新修订的《中国人民解放军士官管理规定》(以下简称《士官管理规定》)日前发布施行。这是认真贯彻胡主席关于国防和军队建设一系列重要论述的实际举措,是严格按照中央军委决策部署、加强士官管理法规制度建设的重要成果,对于推动士官队伍建设科学发展、巩固和提高部队战斗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我军自1978年士官制度创建以来,相继建立了士官选、训、用、管、退等一系列法规制度,形成了相对成熟、系统配套的法规制度体系。现行《士官管理规定》是四总部为适应1999年士官制度改革需要,依据原《志愿兵管理暂行规定》于2001年1月20日发布施行的。规定施行以来,对于加强我军士官队伍建设、提高士官管理工作的法制化水平,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但随着形势任务的不断发展,士官队伍建设的环境和条件发生了深刻变化,一些新的矛盾和问题逐步凸显出来,迫切需要通过政策制度创新和完善寻求解决的办法对策。
新修订的《士官管理规定》,着眼巩固深化士官制度改革成果,在科学总结我军士官队伍建设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对士官队伍的定位分类、选拔配备、管理教育、考核评定和待遇保障等制度进行了系统充实完善。这些新的规定,贯彻了科学发展观的本质要求,适应了士官队伍建设发展的客观需要,体现了对士官队伍建设的新认识、新探索,具有很强的指导性和规范性,标志着我军士官队伍的法规制度建设迈上了一个新的台阶。
《士官管理规定》是加强士官队伍建设的总章程,是做好士官管理工作的基本法规依据。全军部队要把贯彻规定作为一项长期任务,摆到重要位置,切实抓紧抓好。各级党委领导要站在战略全局的高度,充分认清依法建设士官队伍的重大意义,增强依法指导、照章办事的意识。各级机关要带头学规定、知规定、用规定,坚持先学一步,为部队做出表率。各单位要采取多种形式搞好规定的教育培训,讲清规定的基本内容和精神实质,解答官兵在学习贯彻中遇到的疑难问题,清理与规定相悖的“土政策”“土规定”,严格按照规定要求抓好贯彻落实,不断推动士官队伍建设又好又快发展。
240
331
新划词创建
确定
经总参谋部、总政治部、总后勤部、总装备部批准,新修订的《中国人民解放军士官管理规定》(以下简称《士官管理规定》)日前发布,7月1日正式施行。
《士官管理规定》是规范士官队伍建设的总章程,是做好士官服役管理工作的基本依据。《士官管理规定》自2001年1月20日发布施行以来,对加强士官队伍建设、提高士官管理的法制化水平发挥了重要作用。随着军队建设环境的深刻变化和士官制度改革的进一步深化,对士官队伍建设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亟需对原规定进行修订完善。
新修订的《士官管理规定》认真贯彻胡主席关于国防和军队建设的一系列重要论述,继承发扬了我军士官服役管理的优良传统,充分吸纳了全军部队的成功经验和有益做法,使士官队伍建设的制度规定更加适应新的形势任务要求,对于进一步提高士官队伍建设的法制化、规范化水平,巩固和提高部队战斗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新修订的《士官管理规定》依据《现役士兵服役条例》和《深化士官制度改革方案》,着眼适应新时期士官队伍建设的新情况新要求,对士官的编配使用、选拔培养、教育管理、待遇保障、退出现役等制度作了修订完善,明确了士官队伍的定位和分类,进一步细化了士官配备使用规定,对士官的选取和军衔晋升作了具体规范,健全了士官培训和考评制度,对士官的日常管理和待遇保障作了新的补充,完善了士官教育、退役和奖惩等方面的规定。新修订的《士官管理规定》,内容更加系统完善,制度更为科学规范,使士官服役管理的方方面面都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有利于推动士官队伍建设又好又快发展。
为推动士官队伍建设科学发展提供制度保证
-《中国新闻报》评论员
经四总部批准,新修订的《中国人民解放军士官管理规定》(以下简称《士官管理规定》)日前发布施行。这是认真贯彻胡主席关于国防和军队建设一系列重要论述的实际举措,是严格按照中央军委决策部署、加强士官管理法规制度建设的重要成果,对于推动士官队伍建设科学发展、巩固和提高部队战斗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我军自1978年士官制度创建以来,相继建立了士官选、训、用、管、退等一系列法规制度,形成了相对成熟、系统配套的法规制度体系。现行《士官管理规定》是四总部为适应1999年士官制度改革需要,依据原《志愿兵管理暂行规定》于2001年1月20日发布施行的。规定施行以来,对于加强我军士官队伍建设、提高士官管理工作的法制化水平,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但随着形势任务的不断发展,士官队伍建设的环境和条件发生了深刻变化,一些新的矛盾和问题逐步凸显出来,迫切需要通过政策制度创新和完善寻求解决的办法对策。
新修订的《士官管理规定》,着眼巩固深化士官制度改革成果,在科学总结我军士官队伍建设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对士官队伍的定位分类、选拔配备、管理教育、考核评定和待遇保障等制度进行了系统充实完善。这些新的规定,贯彻了科学发展观的本质要求,适应了士官队伍建设发展的客观需要,体现了对士官队伍建设的新认识、新探索,具有很强的指导性和规范性,标志着我军士官队伍的法规制度建设迈上了一个新的台阶。
《士官管理规定》是加强士官队伍建设的总章程,是做好士官管理工作的基本法规依据。全军部队要把贯彻规定作为一项长期任务,摆到重要位置,切实抓紧抓好。各级党委领导要站在战略全局的高度,充分认清依法建设士官队伍的重大意义,增强依法指导、照章办事的意识。各级机关要带头学规定、知规定、用规定,坚持先学一步,为部队做出表率。各单位要采取多种形式搞好规定的教育培训,讲清规定的基本内容和精神实质,解答官兵在学习贯彻中遇到的疑难问题,清理与规定相悖的“土政策”“土规定”,严格按照规定要求抓好贯彻落实,不断推动士官队伍建设又好又快发展。
创建新划词:
自动
更新划词缓存
创建新专题 -
分享至 :
QQ空间
0 人收藏
举报
回复
浏览过的版块
考试资料
解读释义
高级模式
B
Color
Image
Link
Quote
Code
Smilies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