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艺花园

2014-3-5 17:22:23 [db:作者] 法尊 发布者 01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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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海淀法院调解审结原告某省电视台电视剧艺术中心编导王某起诉某电视台等单位和个人侵犯其创作的描写申某事迹的剧本著作权纠纷案。
  现年73岁的申某是全国著名女劳模,现任某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某村党总支书记,连续当选全国人大第一届至第十届代表。原告诉称,其花费大量的时间和前期投入,以带领农民致富的一个村党支部两任书记李某、申某为原型,创作了剧本《西沟故事》,后委托被告某艺术研究院作家郎某在此基础上创作17集电视剧本《天脊》,郎某擅自将剧本改为《天之脊》,由某电视台与某文化公司投资拍摄。原告要求被告赔偿人民币100万元。
  法官经详细调查,经两次开庭、五次调解,促成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电视剧本《天之脊》的编剧为被告郎某(执笔)和原告王某,电视剧原著的署名为王某;郎某向王某支付前期投入的补偿金40万元人民币;对于电视台、文化公司拍摄、播出电视剧《天之脊》以及基于电视剧而享有的权利,王某、郎某等均不持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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