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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院有关部门集中调研司法公开
2014-3-6 13:2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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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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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8至19日,全国部分司法公开示范法院在山西省太原市集中调研司法公开情况,并交流了工作经验。此次集中调研活动由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改革工作办公室和人民法院报共同组织。
近年来,最高人民法院围绕推进司法公开工作,连续出台了一系列制度和措施。在各级人民法院的积极参与和努力下,司法公开工作取得了重要进展。为建立司法公开工作的长效工作机制,2010年最高人民法院成立了“司法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在全国确定了100个司法公开示范法院,并同时下发《司法公开示范法院标准》,要求全国各示范法院严格按照示范标准,全方位地开展司法公开工作。
调研活动中,北京、山西等地的29家示范法院分别就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司法公开的六项规定》和《关于人民法院接受新闻媒体舆论监督的若干规定》两个改革方案及《关于人民法院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的规定》和《关于人民法院直播录播庭审活动的规定》的情况进行了汇报。“一站式服务”、“首问负责制”和“诉讼矛盾联调机制”等受到关注。许多示范法院还对司法公开工作中遇到的实践和理论问题进行了探索和交流。调研活动还围绕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关于落实中央纪委部署的2013-2017年惩防体系建设工作规划调研任务的工作方案》的要求,从制度建设层面、法律文化层面进行了交流。
为进一步推进司法公开,这次调研活动达成如下共识:一是要进一步提高司法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提高司法公开的意识,使之成为司法工作的一项自觉行动。二是要纠正“官本位”等错误观念。三是要正确理解法律规定,把握好司法公开的尺度。四是要处理好司法公开与保守审判秘密、保护当事人隐私权、维护司法权威的关系。五是要加强司法公开的理论研究工作,对一些司法改革举措进行理性反思,为进一步深化司法公开制度改革提供理论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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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8至19日,全国部分司法公开示范法院在山西省太原市集中调研司法公开情况,并交流了工作经验。此次集中调研活动由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改革工作办公室和人民法院报共同组织。
近年来,最高人民法院围绕推进司法公开工作,连续出台了一系列制度和措施。在各级人民法院的积极参与和努力下,司法公开工作取得了重要进展。为建立司法公开工作的长效工作机制,2010年最高人民法院成立了“司法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在全国确定了100个司法公开示范法院,并同时下发《司法公开示范法院标准》,要求全国各示范法院严格按照示范标准,全方位地开展司法公开工作。
调研活动中,北京、山西等地的29家示范法院分别就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司法公开的六项规定》和《关于人民法院接受新闻媒体舆论监督的若干规定》两个改革方案及《关于人民法院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的规定》和《关于人民法院直播录播庭审活动的规定》的情况进行了汇报。“一站式服务”、“首问负责制”和“诉讼矛盾联调机制”等受到关注。许多示范法院还对司法公开工作中遇到的实践和理论问题进行了探索和交流。调研活动还围绕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关于落实中央纪委部署的2013-2017年惩防体系建设工作规划调研任务的工作方案》的要求,从制度建设层面、法律文化层面进行了交流。
为进一步推进司法公开,这次调研活动达成如下共识:一是要进一步提高司法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提高司法公开的意识,使之成为司法工作的一项自觉行动。二是要纠正“官本位”等错误观念。三是要正确理解法律规定,把握好司法公开的尺度。四是要处理好司法公开与保守审判秘密、保护当事人隐私权、维护司法权威的关系。五是要加强司法公开的理论研究工作,对一些司法改革举措进行理性反思,为进一步深化司法公开制度改革提供理论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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