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上注册,获得更多功能使用权限。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立即注册
x
中国法院网讯(殷超) 64岁的斯文男冒充大学教授,欺骗学生家长能“搞定高考录取”,共骗得11万余元。日前,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判处龚某有期徒刑10年,剥夺政治权利1年,并处罚金,责令龚某退赔被害人侯某经济损失11.4万元。 今年64岁的龚某系江苏来沪无业人员,戴着一副眼镜,外表看似斯文纯厚,龚某凭着“斯文”的招牌扮演“教授”,曾打着给人介绍工作和升学的幌子,骗取钱财而两次蹲监狱,出狱后的龚某,不思悔改,又故技重施。 一次偶然机会,龚某通过朋友认识了吉林来沪的侯某,当得知侯某的外甥女高考录取上海外国语大学还差几分,便打起了骗财的歪主意。2006年7月某日晚,龚某趁与侯某等人吃饭之机,胡乱吹嘘自己是上海外国语大学的西班牙语教授,关系很广,并谎称校长是他老同学,侯某外甥女入学的事情就包在他身上了,为了使侯某深信不疑,龚某随即从口袋中掏出一叠表格,笑着说这些人都是通过他搞定“录取”的学生。侯某信以为真,觉得龚某挺有能耐的。当天晚上龚某就称事情紧急要去老同学家送点烟“联络联络感情”,骗得侯某四千元。后龚某多次花言巧语,称竞争激烈,要“公关送礼”,先后骗得侯某从银行卡打入自己账户11万元。2006年12月30日,侯某网上查询上外录取名单时发现没有外甥女的名字,感觉上当受骗后报警。2008年6月5日,警方将龚某抓获归案。 法院认为,龚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共计11.4万元,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其曾因犯诈骗罪被两次判处刑罚,且此次又未返还诈骗的财物,属情节特别严重。 据此,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
240331
中国法院网讯(殷超) 64岁的斯文男冒充大学教授,欺骗学生家长能“搞定高考录取”,共骗得11万余元。日前,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判处龚某有期徒刑10年,剥夺政治权利1年,并处罚金,责令龚某退赔被害人侯某经济损失11.4万元。
今年64岁的龚某系江苏来沪无业人员,戴着一副眼镜,外表看似斯文纯厚,龚某凭着“斯文”的招牌扮演“教授”,曾打着给人介绍工作和升学的幌子,骗取钱财而两次蹲监狱,出狱后的龚某,不思悔改,又故技重施。
一次偶然机会,龚某通过朋友认识了吉林来沪的侯某,当得知侯某的外甥女高考录取上海外国语大学还差几分,便打起了骗财的歪主意。2006年7月某日晚,龚某趁与侯某等人吃饭之机,胡乱吹嘘自己是上海外国语大学的西班牙语教授,关系很广,并谎称校长是他老同学,侯某外甥女入学的事情就包在他身上了,为了使侯某深信不疑,龚某随即从口袋中掏出一叠表格,笑着说这些人都是通过他搞定“录取”的学生。侯某信以为真,觉得龚某挺有能耐的。当天晚上龚某就称事情紧急要去老同学家送点烟“联络联络感情”,骗得侯某四千元。后龚某多次花言巧语,称竞争激烈,要“公关送礼”,先后骗得侯某从银行卡打入自己账户11万元。2006年12月30日,侯某网上查询上外录取名单时发现没有外甥女的名字,感觉上当受骗后报警。2008年6月5日,警方将龚某抓获归案。
法院认为,龚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共计11.4万元,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其曾因犯诈骗罪被两次判处刑罚,且此次又未返还诈骗的财物,属情节特别严重。
据此,法院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