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艺花园

2014-4-11 22:11:44 [db:作者] 法尊 发布者 01221

马上注册,获得更多功能使用权限。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立即注册

x
稿件来源: 法制日报——法制网  法制网北京4月10日讯 记者蒋皓 记者今天从最高人民检察院获悉,最高检日前印发《关于贯彻实施<关于建立完善国家司法救助制度的意见(试行)>的若干意见》要求,各级检察机关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应当主动了解当事人家庭生活状况,对符合救助条件的当事人,不论其户籍在本地或外地,均应主动开展国家司法救助工作。对符合救助条件的涉法涉诉信访人,也应根据规定及时提供救助。
  若干意见提出,检察机关各相关部门要严格遵循救助工作程序。职务犯罪侦查、侦查监督、公诉、监所检察、民行检察、控告检察、刑事申诉检察等办案部门对符合救助条件的当事人,应当告知其有权提出救助申请。刑事申诉检察部门在规定期限内,作出是否给予救助和具体救助金额的意见,报检察长审批。
  若干意见要求各省级检察机关要推动研究制定本地区国家司法救助制度实施办法,及时制定完善本院国家司法救助制度规范性文件,建立完善国家司法救助工作档案和台账制度等。要严格把握救助标准和条件,根据本地区救助标准,兼顾当事人实际情况和本地区同类案件救助数额,综合考虑相关情况,确定救助金具体数额。同时要积极探索多元化救助方式,在有条件的地方,检察院可以协调有关部门建立联合救助机制。
240331
分享至 : QQ空间
0 人收藏
发新帖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