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艺花园

2014-3-5 17:23:58 [db:作者] 法尊 发布者 02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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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法院网讯(宋英) 为筹集上网费用,19岁少年肖某一夜连盗两辆电动摩托车。10月7日,江西省石城县人民法院对这起盗窃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肖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
  肖某今年19岁,父母常年在外打工,缺少监管。肖某初中毕业后,不务正业,终日游手好闲,只在社会上闲逛。后来,又迷上了上网,终日沉迷于网吧。2007年5月,为了筹集自己和哥们的上网费用,肖某盗窃他人手机被抓,同年6月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2007年11月,肖某刑满释放,然而被释放后的肖某却依旧沉迷于网络不能自拨。2008年5月的一天,肖某因无钱上网,一夜之间,连偷了两辆电动摩托车(价值3090元)。
  一审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肖某为筹网费,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已构成盗窃罪。因肖某曾被判处有期徒刑,刑满释放后五年内又故意犯罪,且应当判处有期徒刑,属累犯,应从重处罚。
  法院遂依法作出前述一审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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