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艺花园

2014-3-5 17:23:58 [db:作者] 法尊 发布者 0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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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法院网讯(崔亮) 无业人员杨永存对外谎称自己是治安民警,以为他人办事为名收受财物,并与一女子同居准备结婚。10月7日,被告人杨永存因招摇撞骗罪在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受审。
  2008年1月,在昌平区做理发生意的小王经人介绍认识了一名叫杨永存的男子。他人向小王介绍说,杨永存是治安民警,很有本事,认识许多人。在交往过程中,杨永存多次向小王表露警察身份。小王看到杨永存多次穿着带有警察标志的服装也没有多加怀疑。后两人确立了恋爱关系。
  在两人交往过程中,杨永存多次向小王吹嘘自己所谓的社会关系。小王便托他给自己办驾驶执照。杨永存一口答应,并向小王要了四千元的活动经费。后小王又介绍自己的几个朋友托杨永存“捞人”等事。杨永存全部答应,并先后收取了七万元。后小王等人发现杨永存总是以各种借口推托,便产生怀疑,于是到有关部门进行核查,结果发现杨永存不但不是警察,反而是一名刑满释放人员,于是小王等人向警方报警。
  公诉机关以招摇撞骗罪对杨永存提起公诉。
  法庭上,被告人杨永存称自己没有向小王说自己在治安支队上班的事情,并且只穿过警裤,并坚持认为自己当时和小王是同居关系,拿的钱是自己的。
  据查,被告人杨永存2001年11月因犯诈骗、招摇撞骗罪被昌平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年,罚金人民币三千元。2006年8月刑满释放。
  法院将择日对此案进行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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