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艺花园

2014-3-5 17:24:32 [db:作者] 法尊 发布者 0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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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法院网讯(郭建勇 于宪民 张震) 就因为母亲改嫁,兄妹三人拒绝赡养,被逼无奈的母亲将自己亲生的三个子女告上法庭,法院于近日作出判决:三个子女于判决生效后三日内支付被告近期治疗费5000元,并在今后,每人每月支付姜赡养费50元。
  这位母亲叫姜新枝,今年69岁。1959年,姜新枝和赵春华结婚,婚后生二子一女。在1988年,经法院调解,姜新枝和赵春华协议离婚。1991年,姜新枝与本村村民张某组成一个新家庭。姜新枝曾患有精神分裂症,善良的张某为姜治病已债台高筑,巨额的医疗费让张无法担负。被逼无奈,姜新枝请求子女支付一部分医药费。然而,这一合理要求却被三个子女一致拒绝,并且遭到辱骂。无奈之中,她把3个子女推上了被告席。
  法院经审理,父母与子女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五条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义务;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给付赡养费的权利,遂法院做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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