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艺花园

2014-3-5 17:24:32 [db:作者] 法尊 发布者 0188

马上注册,获得更多功能使用权限。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立即注册

x
  中国法院网讯(岳万青) 李永成在路上向一家夫妇讨饭吃遭到拒绝后将夫妇两杀害。近日,云南省红河州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依法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李永成死刑。
  法院审理查明,2007年某天,被告人李永成途经金平县勐坪村至河口县新街镇的李某家地棚时,向李某夫妇讨饭吃,被李某夫妇骂走。后因感到气愤,李永成返回李某夫妇家地棚,见李某夫妇在地棚门外抽烟、闲谈,李永成乘李某夫妇不备,从地棚墙角处拿起一根木棒朝李某夫妇两人的头部猛击数下,致二人倒地死亡。后被告人李永成进入李家地棚,拿走诺基亚1110型手机一部、啤酒两瓶等物品逃离现场。
  李永成的指定辩护人认为:被告人李永成是在被侮辱的情况下实施犯罪;是初犯,认罪态度好;是难民,法律意识淡薄;不属主观恶性极深的犯罪,请法庭公正判处。
  被告人李永成供述:“那天晚上,我从勐坪乡走路到新街镇一男一女两个老人的地棚处,向两个老人要饭吃,女的那个说:‘你这种人是混饭吃,有都不会给你’。没有要得,我就走了。走了半里路,想起女的说的那个话,觉得气愤,就返回地棚处,见他们还在门外抽烟,我从地棚墙角处拿起一根圆柴棒,朝男的头部打了两棒,他倒在地上,女的那个见到后,用凳子来砸我,我又朝她的头背部打了两、三下,女的倒地后,我进地棚内,拿走了一部手机、两瓶啤酒、三包方便面、抓了一把糖。后就到勐桥乡大热水塘难民村一熟识人家,把手机以50元钱卖给他,在他家吃饭后,我就到河口去了。”
  法院认为,被告人李永成无视我国法律,因讨饭不成,即使用暴力,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二人死亡,其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且情节特别恶劣,后果特别严重,依照我国法律应予严惩。指定辩护人的辩护意见,不足以作为对被告人李永成从轻处罚的理由,不能成立,法院不予采纳。
  红河州中级人民法院依照刑法规定,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李永成死刑。
240331
分享至 : QQ空间
0 人收藏
发新帖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