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艺花园

2014-3-5 17:24:35 [db:作者] 法尊 发布者 02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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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四川泸县法院审结了一起耐人寻味的离婚纠纷:丈夫为了后继有人,在自己已无生育能力的情况下,竟逼妻向好友“借种”生下一女;但因不堪世人冷眼而引发家庭大战,妻子一气之下与另一男人同居,婚姻破裂。最后,“借种”丈夫将妻推上法庭,并索赔精神损害费1.5万元。
         丈夫绝育 以表忠诚
??1994年盛夏,24岁的泸县姑娘何某与同乡离异男青年、35岁的杨某相识。相识一个月后,二人结婚。1996年3月,儿子小飞出世,一家人其乐融融。为向妻子表示忠诚,杨毅然到医院做了绝育手术。
         痛失爱子 “借种”弥补
??儿子出世后,夫妻带着儿子到云南打工。2000年初,就在小飞将满4岁时,却被一场车祸夺去生命。中年丧子,杨某肝肠俱裂,痛不欲生。
??“不孝有三,无后为大”以及“养老送终”的观念在杨某的头脑中挥之不去。于是,一个荒唐的想法在他心中诞生:借种生子,以续香火。次日,当杨某将他的“奇思妙想”告诉妻子时,何某被气得浑身发抖,给了丈夫一耳光。但妻子的强烈反对并未使杨清醒,他一边暗地寻找“借种”人选,一边变着花样劝说妻子。经不住丈夫一再死磨硬缠,何同意了。2000年8月3日,杨某将亲自锁定的“借种”人选——朋友付某带到妻子面前,双方签下“书面协议”,约定孩子出生后与付某无关,付不用支付任何抚养费。2001年3月,何顺产下一女婴。
         诉妻不忠 索赔1.5万
??然而,女儿带来的喜悦没能持续多久,很快,周围朋友、邻居们异样的眼光令杨某寝食难安。从此杨某动辄就和妻子争吵。一气之下,何某赌气离家出走,并带着女儿公然与另一男子同居。2003年春节后,杨某走进泸县法院,以妻子不忠为由,提出离婚,并索赔精神损害费1.5万元。
??近日,泸县法院经审理认为,杨某因盼子心切而委托他人与妻子发生两性关系的行为,严重损害了夫妻感情,并造成妻子不忠,一审判决驳回杨某诉求。鉴于双方明确表示夫妻感情已破裂,同意离婚。杨某走出法院时对妻子说:“早知今日,何必当初!真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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