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艺花园

2014-3-5 17:24:54 [db:作者] 法尊 发布者 02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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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知村民已婚,仍然设法为其开具未婚证明用于骗取房屋拆迁费。近日,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江国平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2万元。
  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江国平原系安徽省无为县双丰村党支部书记。两年前,该村村民江某(已判刑)到湖州市做生意,认识了离婚女子殷某(已判刑)。去年4月,殷某居住的房子要拆迁,为了多得些拆迁补偿费和安置住房面积,她便与江某商量利用假结婚的方法骗取安置住房。因为江某在老家已经结婚,为了开出未婚证明,他找到了村支书江国平。江国平在明知江某已婚,而且是为了骗取安置住房面积的情况下,仍利用其村党支部书记的身份,从当地公安机关骗取了同村村民江雨(化名)的户籍证明提供给江某,之后又欺骗当地公安机关将江某的户口从其住所地迁出。而后,江某冒充“江雨”与殷某登记结婚,并以婚迁的理由将户口从安徽老家迁到殷某的户下。2006年6月11日,二人以居住人口2人的名义,与拆迁事务所和房产公司签订农房拆迁安置协议,骗得安置住房及各类补偿款差价共计5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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