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艺花园

2014-3-5 17:25:03 [db:作者] 法尊 发布者 0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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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法院网讯(李鸿光) 流窜于上海开往外省长途客运汽车上作案的文喜,乘他人休息之际盗窃电脑包,被警觉的司机和售票员发现,为脱身持刀抗拒抓捕。今天,文喜被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以抢劫罪判处其有期徒刑6年,并处罚金。
  2008年5月17日清晨,来自河南的文喜伙同他人结伙从江苏盛泽搭乘长途汽车到上海伺机作案,熟门熟路的他们,在沪太路长途客运站下车后,即招拦一辆出租车到达沪太路的东方商贸下车。中午11时许,见一辆从上海开往江苏启东方向的长途大巴车缓缓驶来,便招手拦车搭乘上这辆仅有30名乘客的汽车。上车后,他们按事先分工,分别在车辆前后左右入座。待车辆行驶到近太仓附近时,文喜等4人便开始行窃。他们从被害人杨某放置于行李架上的电脑包内,窃得联想牌旭日125型笔记本电脑一部,并由文喜将赃物藏匿于随身携带的黑色包内。但这一切均被警觉的司机和售票员看了个真真切切,后文喜等人准备下车逃逸时,司机大声唤醒打盹的乘客注意自己的财物。几名见事不妙的窃贼强行拉开车门猖狂逃逸,而文喜背着电脑包也准备逃离时,却被售票员拉住无法逃逸。做贼心虚的文喜为能脱身,先用拳头击打司机,还竟然从裤袋内取出弹簧刀威胁售票员,被售票员及同车的乘客制服。经鉴定,该笔记本电脑价值人民币2999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文喜伙同他人在公共交通工具上,秘密窃取他人数额较大的财物,为抗拒抓捕当场使用暴力,犯罪性质从盗窃犯罪演化为抢劫犯罪,鉴于文喜因意志意外的原因而犯罪未遂,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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