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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院网讯(覃忠明) 为获取不义之财,一男子梁国炎在短短的二十多天时间里,伙同他人疯狂实施抢劫八次,抢得摩托车7辆。今天,广西区平南县人民法院以梁国炎犯抢劫罪,一审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并处罚金。 从2007年5月1日至5月23日止,在短短的二十多天时间里,被告人梁国炎伙同已被判刑的蒙石海和在逃的蒙水志等人,专门选择晚上或者是凌晨时段,开摩托车窜到平南县大新、六陈、镇隆和梧州藤县等地,持刀抢劫被害人的摩托车、手机、手提包和现金等物。梁国炎共参与抢劫八起,抢得摩托车7辆(价值人民币22498元)、现金1230元、手机6台。破案后,公安机关已将追缴回的摩托车和手机等物返还给了被害人。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梁国炎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暴力、胁迫手段,当场劫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构成抢劫罪。在共同犯罪中,梁国炎积极实施犯罪行为,起主要作用,是主犯,其多次抢劫且抢劫数额巨大,情节特别严重,社会危害特别大。 据此,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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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院网讯(覃忠明) 为获取不义之财,一男子梁国炎在短短的二十多天时间里,伙同他人疯狂实施抢劫八次,抢得摩托车7辆。今天,广西区平南县人民法院以梁国炎犯抢劫罪,一审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并处罚金。
从2007年5月1日至5月23日止,在短短的二十多天时间里,被告人梁国炎伙同已被判刑的蒙石海和在逃的蒙水志等人,专门选择晚上或者是凌晨时段,开摩托车窜到平南县大新、六陈、镇隆和梧州藤县等地,持刀抢劫被害人的摩托车、手机、手提包和现金等物。梁国炎共参与抢劫八起,抢得摩托车7辆(价值人民币22498元)、现金1230元、手机6台。破案后,公安机关已将追缴回的摩托车和手机等物返还给了被害人。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梁国炎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暴力、胁迫手段,当场劫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构成抢劫罪。在共同犯罪中,梁国炎积极实施犯罪行为,起主要作用,是主犯,其多次抢劫且抢劫数额巨大,情节特别严重,社会危害特别大。
据此,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