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艺花园

2014-3-5 17:25:21 [db:作者] 法尊 发布者 0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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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法院网讯(王瑶) 9月16日,云南省保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一法庭内,年仅21岁的聋哑被告人字尚发动情地用手语对法官道出自己的心声:“我虽然犯罪了,但通过今天的庭审,我感受到了法律对残疾人的关爱”。
  2006年末,被告人字尚发在保山打工期间,认识了一位湖北男子,2008年5月该男子给字尚发500元报酬,让字尚发用残疾人的特殊身份为其运输毒品到下关。2008年5月20日,当被告人字尚发途径大保高速公路板桥服务区接受检查时,被公安人员带离车辆,并从其左大腿内侧查获海洛因一块,净重170克。
  庭审中,被告人字尚发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并对自己的犯罪行为表示深深诲恨,并请求法庭给予从轻判处。面对昔日的老师为其作手语翻译,被告人字尚发悔恨地对老师用手语说道:“我没想到法官会将母校的老师请来给我当翻译,请告诉在校的同校学生,千万不要犯罪,要用社会对我们的关爱回报社会”。
  此案没有当庭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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