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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作者:彭里 汪宇 适得空闲,逛微博发现一律师朱孝顶发贴【常德中院要求律师必须安检】“这两年,对律师安检的法院越来越少!就连内蒙古呼和浩特中级法院都对律师免予安检了!湖南长沙的法院也对律师免检了!没想到湖南还有这么混账的法院!正在与法警交涉中!请关注!”当时就想,安检而已,配合一下不就行了。下午适得一法院调离的老同志来办公室,洽谈几分钟却感触颇多。 近年来,我国法治发展的状况堪忧,而为何原本同为法律人的律师和法官到了这样的对立程度。曾听过律师说法官不公,也曾听过法官说律师黑心等言论,就好比同一老师带出的两个学生在你骂我我骂你,老师在一旁看着,也无可奈何。 法院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也是矛盾压力聚集的地方。但凡有大案要案发生,法院就得借调公安警力维持秩序,因为在法院一旦发生不良事故,不仅影响到法院的庄严形象,更会影响法院对案件的公正审理。 律师专为他人代言,帮助他人维护权益。从表面上来说律师与法官只要遵循法律即可,但在本质层面却有着很多共通的方面,如对法律的理解、对案情的解析、对法治的维护等,本应是共同追求法治的两个人,却如此的不和谐,在很多交叉点上发生着对立和矛盾。 “念斌案”律师张燕生、斯伟江在念斌无罪释放后写到:“本案,正义虽然迟到了,但终究到了,我们流泪感谢,一半是欢喜,一半是悲伤。……”虽然念斌经多次审理最终无罪释放,但张斯二位律师没有对作出死刑判决的福州中院作出批判,而是感受到坚守正义的不易和法官坚守法律的不易,并对该案中的公安局和检察院提出建议。 相比一个安检,朱律师大可放下京城律师的架子配合一下,全国上下上千个法院,有很多发生过安全事故,人尚有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的情节,何况是在矛盾如此集中的法院。其在微博中也写到“这两年,对律师安检的法院越来越少!”一是说明法院系统已经在改变对律师安检的做法,只是还没有普及到所有的法院都是如此;二是其明知有的法院还有对律师安检的做法,就有可能随时遇到。既然有这样的心理准备,为何不能体谅一下配合一下呢,这还不至于侵犯个人隐私,不至于一次安检就像受到奇耻大辱了吧?难道其做飞机、火车进行安检也要在微博上叫骂一通? 联想近期发生的永州法官“夺妻占财”事件,该法官真正的被处理的缘由是在执行该案是违反了回避规定,案件的判决则是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夺妻占财”均是舆论导向,人们先入为主,实为无稽之谈。舆论的压力也导致该法官被调离。 “人非圣贤,孰能无过”,看到法院或者法官的一些有失偏颇的做法就大做文章实则不必,作为同样的法律人的律师和法官相互间更应该多一些沟通多一些包容。 诚然在有些案件中法官没有秉公执法,但像中国这样,律师与法官对立到如次程度全世界所罕见。深思之后,这与我国法官、律师培养与选拔制度不无联系,如美、德等法治先进国家,大学法学专业毕业后即可实习或从事律师工作,法官的选任大多也是从优秀的律师中选任(少部分来自教师或者其他),德国也类似。这样律师与法官职业就有了交叉,律师自然会尊敬法官,因为大多数法官曾是优秀的律师,法官也会理解律师。反观我国,法官与律师两种职业鲜有交点,也就是说只有极少数的人从事过两种职业,再加上其他因素的影响,这也就导致了两种法律人的相互不理解,进而导致对立。 制度的构建总是牵动着各方权益的变动,有呼唤、期待也有阻力。当上层建筑已不符合社会发展的趋势,改革势在必行。理性的需求总是与感性的认识在不停的摩擦,所以也出现了一种奇怪的现象,说起问题大家头头是道,可是说起改变却鲜有行动。于是奉行千百年的太极文化就成为了中华文化的主流,谁先出招谁就先露出破绽,推来推去,你不动我不动。 如今的司法改革正触动着这样的格局,也吹动这种制度的转变,法官部分将从优秀的律师、教师从选任,虽然还没全面开启,但这股改革的春风会逐渐融化不同职业间的坚冰。期待不同职业的交叉,也期待职业相互间的理解与包容。 (作者单位:湖南省汉寿县人民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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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作者:彭里 汪宇
适得空闲,逛微博发现一律师朱孝顶发贴【常德中院要求律师必须安检】“这两年,对律师安检的法院越来越少!就连内蒙古呼和浩特中级法院都对律师免予安检了!湖南长沙的法院也对律师免检了!没想到湖南还有这么混账的法院!正在与法警交涉中!请关注!”当时就想,安检而已,配合一下不就行了。下午适得一法院调离的老同志来办公室,洽谈几分钟却感触颇多。
近年来,我国法治发展的状况堪忧,而为何原本同为法律人的律师和法官到了这样的对立程度。曾听过律师说法官不公,也曾听过法官说律师黑心等言论,就好比同一老师带出的两个学生在你骂我我骂你,老师在一旁看着,也无可奈何。
法院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也是矛盾压力聚集的地方。但凡有大案要案发生,法院就得借调公安警力维持秩序,因为在法院一旦发生不良事故,不仅影响到法院的庄严形象,更会影响法院对案件的公正审理。
律师专为他人代言,帮助他人维护权益。从表面上来说律师与法官只要遵循法律即可,但在本质层面却有着很多共通的方面,如对法律的理解、对案情的解析、对法治的维护等,本应是共同追求法治的两个人,却如此的不和谐,在很多交叉点上发生着对立和矛盾。
“念斌案”律师张燕生、斯伟江在念斌无罪释放后写到:“本案,正义虽然迟到了,但终究到了,我们流泪感谢,一半是欢喜,一半是悲伤。……”虽然念斌经多次审理最终无罪释放,但张斯二位律师没有对作出死刑判决的福州中院作出批判,而是感受到坚守正义的不易和法官坚守法律的不易,并对该案中的公安局和检察院提出建议。
相比一个安检,朱律师大可放下京城律师的架子配合一下,全国上下上千个法院,有很多发生过安全事故,人尚有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的情节,何况是在矛盾如此集中的法院。其在微博中也写到“这两年,对律师安检的法院越来越少!”一是说明法院系统已经在改变对律师安检的做法,只是还没有普及到所有的法院都是如此;二是其明知有的法院还有对律师安检的做法,就有可能随时遇到。既然有这样的心理准备,为何不能体谅一下配合一下呢,这还不至于侵犯个人隐私,不至于一次安检就像受到奇耻大辱了吧?难道其做飞机、火车进行安检也要在微博上叫骂一通?
联想近期发生的永州法官“夺妻占财”事件,该法官真正的被处理的缘由是在执行该案是违反了回避规定,案件的判决则是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夺妻占财”均是舆论导向,人们先入为主,实为无稽之谈。舆论的压力也导致该法官被调离。
“人非圣贤,孰能无过”,看到法院或者法官的一些有失偏颇的做法就大做文章实则不必,作为同样的法律人的律师和法官相互间更应该多一些沟通多一些包容。
诚然在有些案件中法官没有秉公执法,但像中国这样,律师与法官对立到如次程度全世界所罕见。深思之后,这与我国法官、律师培养与选拔制度不无联系,如美、德等法治先进国家,大学法学专业毕业后即可实习或从事律师工作,法官的选任大多也是从优秀的律师中选任(少部分来自教师或者其他),德国也类似。这样律师与法官职业就有了交叉,律师自然会尊敬法官,因为大多数法官曾是优秀的律师,法官也会理解律师。反观我国,法官与律师两种职业鲜有交点,也就是说只有极少数的人从事过两种职业,再加上其他因素的影响,这也就导致了两种法律人的相互不理解,进而导致对立。
制度的构建总是牵动着各方权益的变动,有呼唤、期待也有阻力。当上层建筑已不符合社会发展的趋势,改革势在必行。理性的需求总是与感性的认识在不停的摩擦,所以也出现了一种奇怪的现象,说起问题大家头头是道,可是说起改变却鲜有行动。于是奉行千百年的太极文化就成为了中华文化的主流,谁先出招谁就先露出破绽,推来推去,你不动我不动。
如今的司法改革正触动着这样的格局,也吹动这种制度的转变,法官部分将从优秀的律师、教师从选任,虽然还没全面开启,但这股改革的春风会逐渐融化不同职业间的坚冰。期待不同职业的交叉,也期待职业相互间的理解与包容。
(作者单位:湖南省汉寿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