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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利明:从足球裁判看司法的独立公正
2014-9-9 21:4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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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利明:从足球裁判看司法的独立公正
2014-09-07 法治思想传播者 法治境界
导读:从足球裁判看司法裁判,更使我们深感审判的独立、中立、程序正义和专业性的重要性。它们是司法的生命,是维护司法公正和权威的基本保障。正如裁判的好坏关系到整个足球事业的发展一样,中国的法治事业在很大程度上也是建立在审判的独立、中立、程序正义和专业性之上的。
世人瞩目的欧洲杯尘烟刚散去不久,相信精彩的盘带和进球画面还刻在球迷朋友的脑海中。我虽不是球迷,但也很留意比赛的过程和球场上裁判的公正性。与欧洲足球相比,低迷的中国足球始终让人失望,重要原因之一就是人人痛恨的“黑哨”现象。“黑哨”除了收黑钱吹哨之外,还表现为吹“官哨”,即裁判完全按照官员的意志吹哨。前不久,对一些足协官员、裁判和个别队员开展的打黑风暴中,披露了某些前足协官员经常指令足球裁判吹哨、掌控比赛结果的不法行为。一些足球比赛的输赢平局,都要按照官员的事先安排来决定。足球裁判吹“黑哨”行为的严重后果是玷污了足球比赛的过程,让极具观赏性的足球比赛变成了肮脏的交易和事先预定的表演。足球裁判一旦丧失独立性和中立性,就使得足球比赛丧失了本身的目的和价值。
公正的裁判不仅对足球事业的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对中国的法治建设也具有启示意义。众所周知,法院是解决民事争议的审判机构。法院所享有的司法权,实质上是判断权、裁判权。从这个意义上说,法官就是裁判者,其在司法裁判中的作用与足球裁判在足球比赛中的作用极为相似。一旦民事争议的当事人将其争议提交法院,双方就类似于足球比赛的两方,其争议的结果可能是零和游戏,需要分出输赢胜负,如果双方经过法院调解最后达成一致,就像比赛中双方握手言和一样。在整个诉讼过程中,法官就是居中的裁判者。其角色和定位类似于足球裁判,其在司法裁判过程中也要遵循程序法的基本规则。
首先,法官应当恪守独立性原则。在足球比赛中,裁判应当严格依据比赛规则独立判断。不仅不能受任何领导、队员、俱乐部等的干扰,甚至要避免受到观众情绪的影响。如果裁判独立公正地吹哨,整个比赛的程序就是公正的。同样,在司法中,也应当强调裁判的独立性原则。该原则主要表现为法官应当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不受他人的非法干涉。审判独立是司法公正的重要保障。因为法官就像足球比赛中的裁判一样,必须保持独立公正,依法裁判,这样“吹哨”的结果才能令当事人信服。正如马克思所说的,“法官除了法律就没有别的上司”,我国《宪法》第126条明确规定,人民法院应当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因此,法官行使审判权必须遵循法律,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坚决杜绝各种人情案、关系案,也不能完全按照某个领导的批条办案。
其次,法官应当遵守裁判的中立性原则。在足球比赛中,裁判应当始终秉持公正,不偏不倚,中立执法,不得偏袒参加比赛的任何一方。为了实现裁判的中立,裁判在比赛开始前不得与比赛任何一方有所接触。必须确保足球裁判的选拔与指定的中立性,避免因裁判的个人利益或其他因素影响裁判结果。同样,在司法裁判中,法官也要保持中立,如果法官与一方当事人具有某种利害关系,另一方当事人有权依法要求法官回避。在审判过程中,法官应当避免单方或私下接触当事人,包括私下接触案件当事人的亲属、代理人、辩护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实践中,有的法院为了提高调解结案比例,提倡法官应与当事人“零距离接触”,这种做法固然有利于法官充分了解当事人的诉求和想法,但应当在法庭上进行,且不得采取单独接触的方式。毕竟任何私下的“零距离接触”,都有可能导致当事人对法官施加不当影响,影响法官的中立裁判。
再次,应当遵守正当程序的规则。对于足球裁判而言,在裁判过程中,保持执法独立,以公正中立的第三方出现,这本身就是裁判的正当程序的要求。在比赛过程中,裁判按照裁判规则,秉持独立公正的精神吹哨,就是遵守正当的裁判程序。这一道理在司法中同样适用。司法强调程序正义。程序正义起源于古老的自然公正(natural justice)原则,一般认为,程序公正至少要满足两个要求,一是任何人不能作为自己案件的法官,因此要求法官保持独立和中立,也是法律赋予诉讼当事人所享有的程序权利。唯其如此,整个审判程序才是公正的,人们才能信服裁判的结果。二是要充分听取诉讼双方的意见,每个人都享有为自己辩护的权利。法官应当严格按照程序规则查明事实,在程序上充分保障当事人陈述与抗辩的权利。程序正义是看得见的正义,要使当事人看得见正义,就要求整个诉讼过程都应当符合程序正义的要求。
第四,法官应具备专业性素养。在足球场上,足球裁判本身也必须是足球运动的专业人士,必须深谙足球运动的各项规则,否则将无法进行裁判。一个不懂规则的裁判,必将出现大量的错判、误判。同其道理,法官在依法行使裁判权时,必须具有精深的法律知识、熟练的裁判技巧和丰富的审判经验,法官如果不是专业人士、没有精湛的专业知识,则同样会在案件的裁判中出现错判、误判,无法实现案件裁判的公平正义。
从足球裁判看司法裁判,更使我们深感审判的独立、中立、程序正义和专业性的重要性。它们是司法的生命,是维护司法公正和权威的基本保障。正如裁判的好坏关系到整个足球事业的发展一样,中国的法治事业在很大程度上也是建立在审判的独立、中立、程序正义和专业性之上的。这也是我在观看足球比赛之余,所悟出的一点体会。(文章转自爱思想网,法治境界致谢)
微信公众订阅号:law0007 法治境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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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利明:从足球裁判看司法的独立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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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从足球裁判看司法裁判,更使我们深感审判的独立、中立、程序正义和专业性的重要性。它们是司法的生命,是维护司法公正和权威的基本保障。正如裁判的好坏关系到整个足球事业的发展一样,中国的法治事业在很大程度上也是建立在审判的独立、中立、程序正义和专业性之上的。
世人瞩目的欧洲杯尘烟刚散去不久,相信精彩的盘带和进球画面还刻在球迷朋友的脑海中。我虽不是球迷,但也很留意比赛的过程和球场上裁判的公正性。与欧洲足球相比,低迷的中国足球始终让人失望,重要原因之一就是人人痛恨的“黑哨”现象。“黑哨”除了收黑钱吹哨之外,还表现为吹“官哨”,即裁判完全按照官员的意志吹哨。前不久,对一些足协官员、裁判和个别队员开展的打黑风暴中,披露了某些前足协官员经常指令足球裁判吹哨、掌控比赛结果的不法行为。一些足球比赛的输赢平局,都要按照官员的事先安排来决定。足球裁判吹“黑哨”行为的严重后果是玷污了足球比赛的过程,让极具观赏性的足球比赛变成了肮脏的交易和事先预定的表演。足球裁判一旦丧失独立性和中立性,就使得足球比赛丧失了本身的目的和价值。
公正的裁判不仅对足球事业的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对中国的法治建设也具有启示意义。众所周知,法院是解决民事争议的审判机构。法院所享有的司法权,实质上是判断权、裁判权。从这个意义上说,法官就是裁判者,其在司法裁判中的作用与足球裁判在足球比赛中的作用极为相似。一旦民事争议的当事人将其争议提交法院,双方就类似于足球比赛的两方,其争议的结果可能是零和游戏,需要分出输赢胜负,如果双方经过法院调解最后达成一致,就像比赛中双方握手言和一样。在整个诉讼过程中,法官就是居中的裁判者。其角色和定位类似于足球裁判,其在司法裁判过程中也要遵循程序法的基本规则。
首先,法官应当恪守独立性原则。在足球比赛中,裁判应当严格依据比赛规则独立判断。不仅不能受任何领导、队员、俱乐部等的干扰,甚至要避免受到观众情绪的影响。如果裁判独立公正地吹哨,整个比赛的程序就是公正的。同样,在司法中,也应当强调裁判的独立性原则。该原则主要表现为法官应当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不受他人的非法干涉。审判独立是司法公正的重要保障。因为法官就像足球比赛中的裁判一样,必须保持独立公正,依法裁判,这样“吹哨”的结果才能令当事人信服。正如马克思所说的,“法官除了法律就没有别的上司”,我国《宪法》第126条明确规定,人民法院应当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因此,法官行使审判权必须遵循法律,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坚决杜绝各种人情案、关系案,也不能完全按照某个领导的批条办案。
其次,法官应当遵守裁判的中立性原则。在足球比赛中,裁判应当始终秉持公正,不偏不倚,中立执法,不得偏袒参加比赛的任何一方。为了实现裁判的中立,裁判在比赛开始前不得与比赛任何一方有所接触。必须确保足球裁判的选拔与指定的中立性,避免因裁判的个人利益或其他因素影响裁判结果。同样,在司法裁判中,法官也要保持中立,如果法官与一方当事人具有某种利害关系,另一方当事人有权依法要求法官回避。在审判过程中,法官应当避免单方或私下接触当事人,包括私下接触案件当事人的亲属、代理人、辩护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实践中,有的法院为了提高调解结案比例,提倡法官应与当事人“零距离接触”,这种做法固然有利于法官充分了解当事人的诉求和想法,但应当在法庭上进行,且不得采取单独接触的方式。毕竟任何私下的“零距离接触”,都有可能导致当事人对法官施加不当影响,影响法官的中立裁判。
再次,应当遵守正当程序的规则。对于足球裁判而言,在裁判过程中,保持执法独立,以公正中立的第三方出现,这本身就是裁判的正当程序的要求。在比赛过程中,裁判按照裁判规则,秉持独立公正的精神吹哨,就是遵守正当的裁判程序。这一道理在司法中同样适用。司法强调程序正义。程序正义起源于古老的自然公正(natural justice)原则,一般认为,程序公正至少要满足两个要求,一是任何人不能作为自己案件的法官,因此要求法官保持独立和中立,也是法律赋予诉讼当事人所享有的程序权利。唯其如此,整个审判程序才是公正的,人们才能信服裁判的结果。二是要充分听取诉讼双方的意见,每个人都享有为自己辩护的权利。法官应当严格按照程序规则查明事实,在程序上充分保障当事人陈述与抗辩的权利。程序正义是看得见的正义,要使当事人看得见正义,就要求整个诉讼过程都应当符合程序正义的要求。
第四,法官应具备专业性素养。在足球场上,足球裁判本身也必须是足球运动的专业人士,必须深谙足球运动的各项规则,否则将无法进行裁判。一个不懂规则的裁判,必将出现大量的错判、误判。同其道理,法官在依法行使裁判权时,必须具有精深的法律知识、熟练的裁判技巧和丰富的审判经验,法官如果不是专业人士、没有精湛的专业知识,则同样会在案件的裁判中出现错判、误判,无法实现案件裁判的公平正义。
从足球裁判看司法裁判,更使我们深感审判的独立、中立、程序正义和专业性的重要性。它们是司法的生命,是维护司法公正和权威的基本保障。正如裁判的好坏关系到整个足球事业的发展一样,中国的法治事业在很大程度上也是建立在审判的独立、中立、程序正义和专业性之上的。这也是我在观看足球比赛之余,所悟出的一点体会。(文章转自爱思想网,法治境界致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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