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艺花园

2014-3-5 17:26:27 [db:作者] 法尊 发布者 0232

马上注册,获得更多功能使用权限。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立即注册

x
  中国法院网讯(马明锋 马东安) 为实施诈骗,四人共同预谋,明确分工,以收购古钱币为诱饵实施诈骗行为,骗取现金近3万元。8月28日,河南省虞城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诈骗案,分别判处张平、韩志、冯秀、张随(均为化名)两年零六个月至一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分处罚金10000元和5000元。
  法院审理查明,张平、韩志、冯秀、张随事前共同预谋,明确分工,以收购古钱币为诱饵实施诈骗行为。2008年3月3日,在虞城县站集乡潘庄,采取欺骗手段,虚构高价收购古钱币,骗取夏邑县济阳镇村民刁某现金20900元,得逞后四人携款逃跑,后平均分赃。2008年3月19日,四人在商丘市梁园区双八镇,以同样的方法诈骗徐某现金7000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四名被告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系共同犯罪。
  据此,法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等之规定,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240331
分享至 : QQ空间
0 人收藏
发新帖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