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艺花园

2014-4-9 23:55:40 [db:作者] 法尊 发布者 0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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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导语:司考国际私法案例:威尔顿诉沙特阿拉伯美国石油公司赔偿案。2012年司法考试已经进入最后的复习阶段,各位考生要加油啊,小编在此为大家准备了一些各科的案例分析,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案例
    原告威尔顿是美国阿肯色州居民。在沙特阿拉伯短暂停留时,他驾驶的汽车与被告沙特阿拉伯美国石油公司拥有的、由被告雇员驾驶的卡车相撞,原告身受重伤。事故发生后,原告回到美国向纽约州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阿拉伯石油公司给予损害赔偿。法院要求威尔顿提交侵权行为地沙特阿拉伯王国的有关法律,威尔顿提供不出。法院继而要求威尔顿在一年内提供有关法律,再行审理【法艺花园】。一年后,威尔顿仍提供不了有关法律,因为沙特阿拉伯王国当时没有这类法律。
      (二)问题
      1.本案涉及国际私法上的哪一基本问题?
      2.依照英美普通法系的惯常做法,本案应如何判决?
      3.我国法律对这个问题是如何规定的?
      (三)解题思路及基础知识
      外国法内容的查明,也叫证明,举证等,是国际私法上的一个基本制度,是法院在处理涉外案件时必然遇到的问题。它是指法院审理涉外民事案件时,根据本国冲突规范应适用外国实体法的情况下,如何证明该外国法中有无这方面的法律规定,具体内容如何。查明外国法内容的方法有三种:(1)当事人举证证明。(2)法官依职权查明,无须当事人举证。(3)法官依职权查明,但当事人亦负有协助的义务。在外国法不能查明时,有不同的学说和实践:(1)推定外国法与内国法相同。(2)以内国法替代。(3)驳回请求。(4)适用相近的法律。
      本案中,侵权行为应适用侵权行为地法,即沙特阿拉伯国的法律。根据美国联邦法的一般规则,案件应予适用的外国法是一种待证明的事实,且待证明的沙特阿拉伯不属普通法系国家不适用推定的办法。法院认为“证据不足”驳回原告之诉或拒绝接受被告的抗辩,原告因此败诉。随着网络技术的发展和各国法律文化交流加强,外国法的查明将会更加方便、快捷。外国法查明将成为国际私法上一个不太重要的问题。
      (四)参考答案
      1.本案涉及外国法的查明。
      2.按照英美普通法系国家的做法,它们把外国法看作是事实,用确定事实的程序来确定外国法的内容,应由当事人举证证明。而原告不能举证侵权行为地沙特阿拉伯的法律,故应判决原告败诉。3.我国法律没有规定外国法的查明问题。实践中,依据我国冲突法指定,应适用的法律为外国法时,人民法院有责任查明外国法的内容,当事人也有举证责任。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93项规定,“对于应当适用的外国法律,可以通过下列途径查明:(1)由当事人提供;(2)由与我国订立司法协助协定的缔约对方的中央机关提供;(3)由我国驻该国使领馆提供;(4)由该国驻我国使馆提供;(5)由中外法律专家提供。通过以上途径仍不能查明的,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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